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34|回复: 6
收起左侧

求助关于最小销售单元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4-7-8 08:3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老师,根据市场需要想械品敷料类的一个证号里,两个型 号放在一个最小销售单元里,这样可以吗?或者同一型号,不同规格,这样放在同一个最小销售单元里这样销售是否可以,有相关法规依据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8 09: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一型号,不同规格放在一起卖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8 09: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最小销售单元是指医疗器械产品用于贸易项目及终端销售的最小计价单元。这个单元不一定是最小包装单元或最小使用单元,而是拥有独立的注册证编号或备案凭证编号的单位.  最小销售单元应该可以包装多个规格型号把,只要是一个证就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8 09:5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小销售单元包括全部型号规格都可以。不违规,市场接不接受是另外的事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7-8 10: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证,用A代表,如果这个证包含A1-AN个型号,那这个包装也是要以A作为设计代表的。你可以单独设计,也可以统一设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8 11: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一开始注册的时候,没有提交多单元包装的相关检验报告、验证报告,可能涉及变更。《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七十九条。是否涉及变更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省局。但,包装、灭菌、有效期需要重新确认,做设计更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8 16: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理解,即使同一张注册证,但不同型号、规格的最小销售单元应该是独立的,应是不能多个型号/规格包装在一个最小销售单元中。除非注册时有组合后的KIT型号。不过,可以根据市场策略,做成不同的组合包装,按套装定价,这应是不违背法规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3 11:11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