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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水凝胶敷料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3.1物理性能和使用性能中有提到阻菌性,且提示了如不适用请说明,这个问题就不应该留到补正,当然也许你们不是水凝胶敷料,但还是应该参考一下的;
其次,我注意到有些检测机构对《YY/T 0471.5-2017》的检测范围有提及凝胶敷料、液体敷料等,可以咨询他们直接委托,他们经验丰富,资质齐全,报告比较容易得到老师的认可,比较省事;
然后,在《YY/T 0471.5-2017》5.2.1样品夹持中有这样一段话,“对于面积较小的样品,可采用面积较大的样品原材料进行测试,或者可以采用适宜的方式填充缺失部分用于测试。”结合文献[1]王文庆,侯丽,吴平,等.接触性创面敷料阻菌性试验方法标准介绍及改进构想[J].中国医疗器械信息,2010,16(07):40-41+44.DOI:10.15971/j.cnki.cmdi.2010.07.016.中2.3小节的描述“对于一层覆膜加吸水性材料组成的接触性创面敷料,由于吸水性材料本身不具有阻菌性能,阻菌作用主要是因为覆膜的作用,微生物不被允许透过覆膜达到吸水性材料。所以,如果这种接触性创面敷料声称具有潮湿条件下的阻菌性,则可以针对其覆膜部分,选用潮湿条件下阻菌性试验方法进行测试。”可以采取楼上的方法,将凝胶敷料在不具有阻菌性能的材料(如孔径大于0.45um的滤纸?)上成膜后,将滤纸当成敷料,而敷料当成上述提及的覆膜,测试其阻菌性,至于干湿环境的选择应结合产品本身的预期用途等综合考虑;最后,知网上有少量各地药监局老师关于该标准思考的文献,还有该标准本身参考的欧盟标准都可以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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