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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漫漫小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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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QA] 取样人员与放行人员能为一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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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7-3 09: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冲突,都是质量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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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7-3 17:2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问题啊,职责不冲突,培训到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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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5-7-3 20:37: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inchk 发表于 2025-07-02 17:11
这领导,还亲自!
他的部下真没眼力劲!

万一是光杆司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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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7-4 10: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取样,我检验,我放行,我做记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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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7-4 11: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鬼使神差 发表于 2025-7-2 16:59
应该可以吧,谁也不能阻止质量领导去亲自取样吧。

没毛病,实际就是这么干的,但是呢,上次供应商来审计,审计人员直接化身表情包,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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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7-4 15: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linchk 发表于 2025-7-2 17:11
这领导,还亲自!
他的部下真没眼力劲!

小公司的话  管你这那的    质量负责人也是工资高一两千的牛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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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5-7-4 15:5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规没规定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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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5-7-4 15:5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咒逐 于 2025-7-4 16:01 编辑

第二十条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可以兼任。

取样是质量负责人授权,放行是质量受权人授权,如果都是授权给一线虾米,个人认为是可以,道理上是天塌了有根柱子顶就行。

极端一点,兼任两职的人去取样和放行,那不显得人家负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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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7-5 09: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不说是否合规,就从成本上去考虑,放行人去做取样的工作是不是大材小用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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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7-5 17: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上讲应该没什么问题,实际上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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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7-7 09: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蓝雨~ 发表于 2025-7-3 08:13
侧面说明人员配备不足啊,物料的放行一般是QA经理,产品放行是质量受权人,这两个人会亲自去取样?

小企业QA经理都没有,有可能一个QA,一两个QC(理化、微生物),一个质量负责人兼质量受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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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7-7 09:43: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建议这么做。第一,应根据新的GMP,取样的工作。现在是理论上应该由QC去完成了。而放行的工作呢?根据你自己的管理体系来决定是由哪个部门去放行。如果你们是由QA放行的话。那么显然不能是同一个人。如果你们同样是由QC去放行的话。根据职责划分的问题,关键的岗位原则上应该采取的是职责分离。原则上不应该由同一个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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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7-8 08: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材小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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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5-7-8 08: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wzzz2008 发表于 2025-7-2 16:50
如果是中间产品,正常,
如果是物料,甚至成品,那。。。

中间产品属于中控了,还是有点特殊性的,可以生产自行判断是否可以继续下一步。
其他情况,取样和放行是同一人有点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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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7-8 14: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蓝雨~ 发表于 2025-7-3 08:13
侧面说明人员配备不足啊,物料的放行一般是QA经理,产品放行是质量受权人,这两个人会亲自去取样?

还真就有,QA放暑假了,办公室就一个QA经理一个质量负责人。来了物料,QA经理也得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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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7-8 15: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料也可以QC放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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