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9590|回复: 67
收起左侧

[QC]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14 12: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请大家参照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zip

4.62 KB, 下载次数: 7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14 13: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2-12-14 13: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明胶铬事件后出文好像现在不让委托检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14 13: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14 13: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药徒
发表于 2012-12-14 13:4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14 13:54: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14 14: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各个省市对委托检验的管理办法不一致。具体可参照《关于药品生产企业集团内部共用铬限量检测设备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安函[2012]423号),其中铬委托检查留有一定的余地。其中除公司生产的产品不允许委托外,对购入原辅料、包装材料检验中,使用频次较少(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0次)的大型检验仪器设备(如核磁共振、原子吸收光谱仪、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等),相应的检验项目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检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14 14: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14 14: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公司委托检验备案中“重金属检查”一项,省局所给的有效期只到2012.10.01,已配置原吸设备。江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14 14:5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16 15: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17 10:44:4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17 10: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让委托检验了,从是可以学习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18 15: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学可看可收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18 15:36: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保健食品检验目前应该还可以委托检验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18 15:5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2-18 15:5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18 16: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让委托检验了,总是可以学习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 20: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中,楼主辛苦了,好人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1 21:0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