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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V的蒲公英心路历程:致歉咨询公司和GMP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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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30 09: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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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V名字的由来:
     为了尊重依然固执的避讳,也为了鼓励女性学会倾听自己身体的声音,尊重并爱护自己,达克宁造出了“小V”这一新代名词,
     小V注册蒲公英于2012年9月6日,新手一枚,首贴发于11月27日,受领导委派,百度、google、蒲公英等找寻咨询公司,短短数日,感慨较多,咨询公司、GMP专家、民间高手、热心蒲友,让我越来越喜欢这个地方。
     一、与咨询公司的误会:
     7天前,忘记在哪个帖子看到某蒲友抱怨下载花钱,看签名是一个咨询公司,因为本人正在寻找咨询公司,所以就好奇的搜索一下回复者的帖子,发现大都是灌水帖赚积分。自己并没有太多付出,又何必抱怨?于是发了一个关于“在论坛内,咨询公司索取多,付出少,应该吗?”(昨天该贴已经删除)。没想到引起广泛重视和讨论,成为热帖,也就在当天,小V应该创造了单日发帖纪录,并截图留念:
    新人小V的一天:砸了蒲公英的场子,创了记录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3943&fromuid=48012
    小V并无质疑咨询公司的意见,只是觉得,既然来这里,大家都是各有所需,应该本着平等互助的交流心态,你又何必抱怨,何必挖苦别人?咨询公司也是一个行业,既然是行业,就会良莠不齐,鱼龙混杂,我们又何必在意。
    今日发帖:郑重道歉——向咨询公司。走你们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郑重呼吁——论坛是一个开放、平等的空间,无论你是谁?在这里都是平等的!
     
     二、与GMP专家的误解
     蒲公英是个热闹的地方,观点多、资料多、牛人多,那边刚培训结束,就有蒲友上传热心资料,后又删除,发表声明,说劳动成果没有被尊重,知识产权没有被保护。
     于是,小V又发一贴,仍然引起热议——传播培训资料算侵犯知识产权吗?(昨天该贴也被删除)
     本人对培训专家一向支持,专家也是人,是人都有对错,只是在某个领域你是专家而已,仅此而已。抓家也的确很辛苦,四处搜集素材,制作课件,站在讲台不停的讲(当然也得到了不菲的报酬)劳动成果理应尊重,但是要上升到知识产权这个高度,未免有些小题大作!
     因为我就见到过在某长春培训会议上,专家用我企业的视频和文件当做案例(试问:您是否得到授权?)难道你讲课的内容都是原创?难道就没有其他企业的案例?资料?何必兴师动众,上升到知识产权的高度?但对于劳动成果,小V表示尊重。
     顺带一句:知识,从古到今都是经过历时的不但流传,不断完善,真正的专家,是不应该在意这个的,拯救中国GMP靠什么?还要靠你们、靠我们、靠所有的人,所以不应该有什么界限
     今日发帖:郑重道歉——向GMP培训专家,走你们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郑重呼吁——论坛是一个开放、平等的空间,无论你是谁?在这里都是平等的!我尊重能够平易近人,平等交流的专家

     今天周六,本应该放假的日子,今天过后,就到了小V的假期,2013年再见了!
     三、与蒲公英的误打误撞
     误打误撞来到了蒲公英,收获很多,也砸了蒲公英的场子,创造了单日发帖纪录,这里是一个大众舞台,挺好,希望蒲公英会发展越来越好,真正能成为一个舞台,感谢版主
     不知道此贴是否涉及敏感话题,是否还会被删除?
     今日发帖:郑重承诺——不会再与GMP专家和咨询公司争论,好坏又与我何干?
                       郑重呼吁——论坛是一个开放、平等的空间,无论你是谁?在这里都是平等的!
     
     在这里,小V提前给蒲公英的各位拜年,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2013年见了。。。。。。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 · 专家|主题: 27, 订阅: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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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12-30 09: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年快乐,元旦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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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30 09: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很感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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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30 09:3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过,尊重,平等开放,顺便今天是周日,不是周六,我也继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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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30 09: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元旦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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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30 09: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马上要到了,祝大家新年快乐、工作顺利,小V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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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30 09: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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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30 09: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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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12-30 09: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路过,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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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0 09: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V也是牛人一个!高手啊!
观点鲜明,文笔犀利!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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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30 10: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继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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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12-30 10: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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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2-12-30 10: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年快乐!@小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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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30 11: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祝元旦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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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2-12-30 11:5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问一下,删除的两个帖子?是您自己删除的还是论坛管理员删除的?删除时候是否征得了您的同意,您对此是否有意见和想法,大家开诚布公,欢迎交流、沟通。
发布本帖,与其说是致歉,不如说又替咨询公司和专家们炒作了一把{:soso_e151:},不过还是感谢您对论坛的支持。
同时祝您假期愉快!
2013再见……

点评

这是道歉吗?这分明是继续忽悠。  发表于 2012-12-30 17:03
看来石头哥对咨询公司也有想法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30 14:12
楼主自己删帖再来发帖说明很好玩(⊙_⊙)?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30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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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30 12: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言者无罪,但听者有意,呵呵
小V,说你的话,让人们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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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0 14: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968 发表于 2012-12-30 11:59
我想问一下,删除的两个帖子?是您自己删除的还是论坛管理员删除的?删除时候是否征得了您的同意,您对此是 ...

楼主自己删帖再来发帖说明很好玩(⊙_⊙)?

点评

一天的记录就这么。。。。。不说了 炒作嫌疑太大 无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8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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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0 14: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O(∩_∩)O哈哈哈~2013再见吧小V{:soso_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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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30 14: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968 发表于 2012-12-30 11:59
我想问一下,删除的两个帖子?是您自己删除的还是论坛管理员删除的?删除时候是否征得了您的同意,您对此是 ...

看来石头哥对咨询公司也有想法啊

点评

我对任何事情都有独立的想法。 这很正常啊。 想法不一定都是负面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30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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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2-12-30 14: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制药设备 发表于 2012-12-30 14:12
看来石头哥对咨询公司也有想法啊

我对任何事情都有独立的想法。
这很正常啊。
想法不一定都是负面的。

点评

有所思就有所想,走路看见一草一木也会不由自主的想点什么吧,这是人的天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9 23:33
任何事情?太绝对了吧  发表于 2013-1-9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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