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维塔斯Vitas
收起左侧

[变更管理] 理解偏差的几种层次,你处在哪个阶段?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7 16: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质量体系内偏离任何经批准的规程规定、可接受标准、法规和可能性的行为、操作和结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7 15:0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服了这些咬文嚼字的人,专家创造了那么多名词、概念、定义,我至今不能理解有些东西,如“偏离法规”,本身就是“违法或违规”,为什么还要来个“偏离”,如此说,故意造假也可以是“偏差”,个人认为:偏差不应该包括产品“不合格”“违反法规”,但是因为发生了偏差,可能最终导致产品“不合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6 10: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层次没问题,但是要做到实处还需要企业相应的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2 14:3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质量管理体系中的OOE,OOT我觉得也应该算是偏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2-2 16: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怎么感觉做偏差就是能不做就不做,避免不了的就各种编,各种找理由,反复出现的问题就太难编了,我们QA感觉和蒲公英的各位不是一类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6-12-2 16:5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得努力学习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2-21 13: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过度偏差
会把自己做死的
NO ZUO  NO DI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3-19 20: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笼统的说走偏差现在已经成为生产借口了,只要走了偏差,便可继续生产,偏差根本没有起到实际的作用,也可能是公司整个体系还不完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3-23 11: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偏离标准的都是偏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6-25 15: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体系的运行还是要上层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否则理解的再深刻,老总觉得没必要,一切流程和手续都是白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6-28 07:38:04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姿派 发表于 2016-4-26 09:18
所谓的第4层次,真是逗,走火入魔了吧?
工资晚一天发是不是偏差?
几年没给你加工资了是不是偏差?

嗯,目前我理解的就是不影响药品质量的就不算偏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8-6-28 07: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名 发表于 2016-4-21 10:08
第五层 没有偏差

这么多回答,我就选中了你,回答有风度、有深度、有现实意义

点评

丰满中带着骨干,羞涩而又有内涵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6-28 13: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6-28 09: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河的小马 发表于 2016-4-21 08:52
偏差的意义已经发生变化了,这个理解已经不是当初简单的评判,所有偏离标准的都是偏差

这个确实是正解,风险评估的时候可以根据影响产品质量的程度,制定CAP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6-28 13: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K 发表于 2018-6-28 07:57
这么多回答,我就选中了你,回答有风度、有深度、有现实意义

丰满中带着骨干,羞涩而又有内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13 16: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理解的层次再高,在企业没有人配合你去实施,没有人配合调查任何发生的偏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8-9 15: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是异常事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2 01:5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