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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加多宝苦逼告御状、王老吉含泪诉万民 广药王老吉VS加多宝集团 谁才会是真正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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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28 08: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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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jb2005 于 2013-3-28 09:07 编辑

让“非公经济”同样成为党的执政基础 --加多宝集团致两会代表委员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代表、委员:

      非公有制经济的生存状况和公平待遇,一直是代表和委员参政议政的重点。你们的真知和诤言,不仅是广泛民意的反应,而且正逐步落实到党和政府治国理念的转变、社会管理机制的进步中。作为民营企业的加多宝集团向你们表示敬意,并对未来充满期待。
      当然,我们深知彻底实现这一目标的复杂和艰难,所以在这里恳请各位代表和委员、对正在发生的国有企业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和非公有制企业加多宝集团之间的 “凉茶之争”予以关注。这虽然是一桩个案,但它反映出的“非公企业”所面临的法律困境极具典型性,如果通过你们的辨析,让这一事件具有的普遍意义得以彰显,促进全社会达成共识,“十八大”和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反复强调的“两个毫不动摇”的大政方针,方能真正贯彻落实。
      加多宝集团及所有员工,得益于改革开放的中国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坚定不移地推动市场经济的政策,通过17年,将“红罐王老吉”苦心培育为无形资产价值千亿,在国内有望与可口可乐比肩的知名品牌,用现代商业理念,为发扬光大日渐式微的中国传统老字号闯出一条生路,并将凉茶这种岭南地域性饮料,拓展为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拥有广泛消费者的健康产业,其产业链聚集了数百万从业者,其中,仅仅在我们的原料基地从事中草药种植的贫困山区或老区的农民就达几十万人。
       2012年,我们的“红罐王老吉”被广药集团通过一系列饱受争议的法律行动“收回”,17年心血所系的商标一夜之间被无条件褫夺,在求告无门、呼号无地的情状下,我们不得不忍痛放弃使用了十几年的“王老吉”商标,从头再来,启用“加多宝”品牌。
然而,不公正的权力之手如影随形、步步紧逼。广药集团丝毫不满足于上面的这些“成果”,又发起了新的诉讼,并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罕见地“未审先判”,在春节销售旺季前后,发出“诉中禁令”,强制将数量众多的电视、报纸、杂志、网络上的加多宝品牌广告全部停播。
我们尊重法律,我们期待公正、并希望用我们的坚持和忍让赢得最终的正义。加多宝集团按照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撤换了广告,我们把不平化作前行的动力。然而广药集团又迅猛地追了上来。在两会前夕,他们又召开记者会,宣布向加多宝集团索赔“几亿到10亿”,用于对现在已经被他们抢到手中的“王老吉”品牌做广告宣传。
当年我们从广药集团租借商标时,王老吉凉茶已经陷入停产状态,市场销售额几乎为零。而当它被从我们手中抢走时,品牌价值超过千亿,市场销售额是一百多亿。加多宝辛辛苦苦将“红罐王老吉”养育17年,又被迫拱手送回之后,还被要求再付“10亿元”的天价赔偿!公理何在?我们不禁要问:非公有制企业的生存为什么就这么艰难?
       尊敬的各位代表、委员,你们或许认为,这样一件商业纠纷,应该在法庭上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然而,正如很多代表、委员所提到的那样,尽管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日趋完备,但是、某些地方权力与当地国有资本牢固的联盟,却拥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在加多宝这样的非公有制企业面前树起一道“玻璃门”,让法律的公平公正、让党和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关心和爱护能够被你看见,却无法被惠及。
       广药集团提出“10亿”赔偿,其理由是“加多宝的广告侵犯了该公司的权益”。为了达到“未审先判”的目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称广药集团缴纳了500万元保证金,因此做出“诉中禁令”,让加多宝停止广告播出。这也就意味着,法庭和广药集团都认为,不管审理期有多长,也不论最终判决结果如何,即使我们胜诉,由这项“诉中禁令”所导致的广告大面积被停播给加多宝带来的损失也不会超过500万元。然而一旦同样的问题反过来,当他们追究我们的广告语给广药集团带来的损失时,他们眼中的“损失”却是“10亿”这样一个天文数字。这种翻云覆雨、赶尽杀绝的行为,在我们与广药的缠斗、与当地法院打交道的过程中已经多次出现,除了司法与地方行政联手之下的蛮不讲理、无所顾忌,我们实在找不到这种行为的任何其他解释。
      在长期与广药集团及当地某些权力机构沟通的过程中,我们很多时候都能感受到一些相关部门的人士对加多宝和民营企业的同情和理解,然而这些同情在权力和利益面前却往往显得苍白而无力。环顾四周,我们无奈地发现,与加多宝有类似遭遇的企业绝非个例,一些地方的国有企业与当地的行政、司法权力结合起来,挤压非公有制企业生存空间的行为相当普遍、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这种状况的出现,其根源在于:很多地方权力部门认为,“国有企业”和“公有经济”是属于国家和人民的,而非公有制经济是属于某些私人甚至是“富人”的,因此在行政、执法和经济纠纷中倾向于“国有”,为此采取一些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特殊手段”,甚至是“保护国有资产”或者“劫富济贫”的“善政”!于是,无数违法的勾当,就在这“正义”的旗帜下悍然行使。
      全国工商联主席王钦敏在今年两会上向媒体提供了一组数据:目前我国“非公经济”占中国GDP总量的60%、税收占比超50%,就业机会提供占80%,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占比超60%,而从新增就业来看,“非公经济”贡献更达到了90%。这些客观事实说明:这些年来,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不仅在培育市场体系、“倒逼”国企改革、完善市场体制等方面发挥了推动作用,而且在活跃市场、增加税收、扩大就业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们深知:包括加多宝在内的“非公经济”得以快速发展并能够为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完全应该归功于中国共产党人既实事求是、又与时俱进的执政智慧。任何否定党的领导、否定公有制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核心作用的观点,都是不正确的!是对中国的改革与发展极为有害的!去年以来,我们更兴奋地看到:从党的“十八大”再到今年“两会”,党和政府提出并坚持的“两个毫不动摇”,让全社会对中国改革开放的未来更加充满信心。
      然而,同样不可忽视的是,在已经取得的这些成绩背后,依然有不少制约“非公经济”发展的现象存在,在部分地区,这种现象已经严重已经影响到了民营企业的生存!正如一些学者在各种场合不断呼吁的那样:“非公经济”同样也是党的执政基础之一。我们在这里泣血以求、希望得到的,只是与国有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权力,让“非公企业”能够发展依靠自身的竞争实力发展壮大、造福社会,兢兢业业做好党的“执政基础”,而不要在不公平、不公正的外部环境中,沦为某些别有用心的国有企业的“垫脚石”。
      各位尊敬的代表、委员:针对这封来自加多宝的公开信,也许有人会说,我们是在借“两会”之机“炒作”。如果这封记录了加多宝为国企培育品牌、被国企抢夺成果、遭国企索要天价赔偿的信被视为“炒作”,那只能说明:来自“非公经济”的声音是多么的微弱和渺小,以至于只有借助不正常的“炒作”才能让全社会听到我们的大声疾呼!
     同样,通过这封信,我们所要求的并非“围观”,而是“远离”,是希望权力和地方政府的局部利益能够远离法庭,让“非公企业”加多宝和国有企业广药能够平等地站在法庭上,接受公正的裁决!
我们真诚地希望:你们在研究、制定国家大政方针时,从加多宝的案例中得到借鉴、找到促进“非公经济”生存环境改善的具体办法、并将它们落到实处;
     我们更深深地渴望:有一天,来自民营企业的声音不用依靠“炒作”就能被听到;有一天,“非公经济”的处境不用等到“两会”才被“热议”!
     感谢各位代表、委员的关注和聆听!祝各位身体健康!

                                                                                                               加多宝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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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3-3-28 08: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利益之争,国有与非国有之争,外资与内资之争……
尊重合同、合约,我觉得是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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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28 08: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局外人,冷眼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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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3-28 09: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秦无醉 于 2013-3-28 09:05 编辑

王老吉五问加多宝   
     广药在公开信中质问:谁在扮演“弱者”?谁才是真正的“影帝”?广药称,加多宝并非民企,其通过外资身份在中国获得了土地、税收的优惠,但却以民企身份多次试图掀起不同性质企业之间的矛盾。(方涛)

  以为为公开信全文:王老吉五问加多宝                                 

  中国社会发展到今天,最大的进步之一就是法制的进步。法制才是市场经济的精髓和灵魂,它保证了各种不同性质的企业主体能够有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我国经济能够有今天的巨大成就,正是得益于法律对市场的呵护和保障。不论国资、外资还是民资,都是平等的社会竞争主体。其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1、加多宝为何要租王老吉品牌?王老吉品牌创立于1828年,至今已经185年历史,王老吉就是凉茶的代名词。王老吉商标的所有权属于广药集团,“抢商标”一说纯属子虚乌有!1992年,王老吉就创造性地推出罐装和盒装王老吉凉茶,这是中国最早的凉茶饮料,没有王老吉的这一创新和百年历史文化积淀,就不会有现在如火如荼的凉茶产业。正是看中了王老吉这一百年老字号和王老吉凉茶饮料,加多宝才会租用这一金字招牌。如果能够做好自主品牌为何要租用王老吉商标?

  2、为何加多宝会输掉官司?1995年,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通过租赁形式获得罐装和瓶装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而盒装王老吉凉茶则由王老吉药业一直经营至今。所谓“陷入停产”一说,纯属胡编乱造。更为重要的是,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02年至2003年,加多宝母公司董事长陈鸿道通过多次行贿以每年400多万元的价格获得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这本身就是对我国法律的藐视和挑衅,法律不会因为加多宝对王老吉品牌的发展有功,就容忍陈鸿道行贿事件可以逃离法律的监管和制裁。广州市检察院去年6月对外宣布,陈鸿道潜逃海外,至今仍在抓捕当中。

  3、是谁在制造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广药集团收回红罐王老吉经营权之后,加多宝通过签订排他性条约等各种手段阻止王老吉的成长壮大,并耗巨资打造“王老吉被改名”这一虚假广告,已经给王老吉品牌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依规作出“诉中禁令”,正是为了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

  4、谁在扮演“弱者”?业内法律专家指出,法制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加多宝的所谓公开信正是想通过引导社会情绪来博取同情。其一边在市场上通过捏罐、制造流血冲突等行为强势掠夺王老吉的市场,一边扮演“弱者”博取民众同情,本身就暗含了想要获得“超国民待遇”的内在冲动,而这种冲动的基因是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

  5、谁才是真正的“影帝”?在这里更需要指出的是,加多宝并非民企,其通过外资身份在中国获得了土地、税收的优惠,但却以民企身份多次试图掀起不同性质企业之间的矛盾,这既不利于凉茶产业的发展,更不利于社会的和谐进步,和中国经济的发展。

  我们呼吁企业竞争应尊重法律、尊重事实,任何捏造、诽谤最终都将自食其果。感谢广大消费者对王老吉的支持和信任,我们会全力以赴,做大做强凉茶产业。

  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201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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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3-3-28 09: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不是做广告的一个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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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8 09: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竞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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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28 09: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两个饮料哪个好喝哪个质量好哪个老百姓能买得起就喝哪个,一元一瓶的矿泉水都不能天天喝啊,为什么呢?我们老百姓才是弱者啊!

点评

可不是吗? 王老吉重申从未改名!加多宝再次提醒还是那个味!坑爹呀尼玛,我喝的王老吉却实变了味。我以前也从来没喝过加多宝。次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28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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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28 09: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依靠“炒作”就能被听到 ; 不用等到“两会”才被“热议””。
好无奈......

事件深层次原因且不论,就其现象需要每个为之奔走呼吁!
也许很多人认为事不关己,实际恰恰相反,任何一个不公平的事件背后都和我们每个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也许有一天会轮到自己头上。千万不要总是说“我不开车,两桶油涨价跟我没关系”的傻X话!
大家不要忘了,绝大部分人是告私营企业活着,而且我们都是不折不扣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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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28 09:3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些事情分我们有啥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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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3-3-28 09:39:39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的质量好、口感好、价格低就喝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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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28 09: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对呀,打错日期了,,还没有到3月31日。

点评

看错了吧!兄弟,哪有3月31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28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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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3-3-28 09: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道德层面貌似加多宝获得更多同情。法律层面估计是王老吉获胜无疑!个中内幕不得而知。我想除了好奇大家也并不想知道。但其质量来说,两者口感还是有差异的。怎样选择交给消费者吧。最无奈是我们消费者了。你们不遗余力的口水,巨大的经济依托最终还是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我们还是要问“习惯了的味道,到底有没有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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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28 09: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怎么这么心急呀,日期都打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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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28 09:4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放眼天下,非公有制经济必须要有政府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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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28 09: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挺热闹的,有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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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8 10: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企拥有先天的优势,可如果现在放在同一市场层面进行竞争,必输无疑,个中原因,难道不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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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3-28 10: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草原梦想 发表于 2013-3-28 09:39
不对呀,打错日期了,,还没有到3月31日。

看错了吧!兄弟,哪有3月31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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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28 10: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jjb2005 发表于 2013-3-28 09:39
道德层面貌似加多宝获得更多同情。法律层面估计是王老吉获胜无疑!个中内幕不得而知。我想除了好奇大家也并 ...

名字本来就是贿赂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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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8 10: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坐等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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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3-28 11: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竞争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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