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石头968
收起左侧

[石头968] 【评论】论坛需要正能量——驳“制药企业要生存就必须做假”论!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3-4-8 11: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968 发表于 2013-4-8 11:43
大家来论坛,当然都是来学习的,高手也是来提高的,没有绝对的高手,大家都应该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同时 ...

对,很多的论坛,都是这样没落的。技术必须要交流,取长补短才能提高。
论坛能想到这一点,不容易了。

点评

需要更多志同道合者,大家一起共同努力,奉献、提高、共享、共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8 13:0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8 12:3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正能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13: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icedy 发表于 2013-4-8 11:57
对,很多的论坛,都是这样没落的。技术必须要交流,取长补短才能提高。
论坛能想到这一点,不容易了。

需要更多志同道合者,大家一起共同努力,奉献、提高、共享、共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8 13: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石头老师,大家都需要正能量,我们在论坛探讨问题就是想解决问题,就是想让企业更规范,而不是为造假。

点评

应该说这也是绝大多数人来论坛的目的,分享更多的经验,传播更多的知识,学习更多的技术,让自己做的更好、更强,为了自己的未来,同时也是为了企业、行业的未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8 13:0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13: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hemigua 发表于 2013-4-8 09:19
论坛需要正能量,支持石头版主。。。

感谢您的支持,欢迎您共享更多的知识,大家一起努力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13: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湖路人 发表于 2013-4-8 13:02
谢谢石头老师,大家都需要正能量,我们在论坛探讨问题就是想解决问题,就是想让企业更规范,而不是为造假。

应该说这也是绝大多数人来论坛的目的,分享更多的经验,传播更多的知识,学习更多的技术,让自己做的更好、更强,为了自己的未来,同时也是为了企业、行业的未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8 13: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里如果像石头老师的人再多点就更好了!

点评

很多版主,比我还要敬业的多啊,尤其是很多普通的蒲友,责任心也是很大的,大家都为维护这个论坛的发展在努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8 13:1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13: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湖路人 发表于 2013-4-8 13:09
论坛里如果像石头老师的人再多点就更好了!

很多版主,比我还要敬业的多啊,尤其是很多普通的蒲友,责任心也是很大的,大家都为维护这个论坛的发展在努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8 13: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受益匪浅,楼主老师应该跟我同年,受文革影响较深

点评

文革时候,还是小孩儿呢,没受啥影响啊。你资料是1985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8 13:4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13: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恩图报 发表于 2013-4-8 13:15
受益匪浅,楼主老师应该跟我同年,受文革影响较深

文革时候,还是小孩儿呢,没受啥影响啊。你资料是1985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8 14: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想改行 发表于 2013-4-7 23:29
“作假,我想说这句话的人,应该指的是“假”的工艺(因为不合理的工艺变更很难),“假”的记录(因为很多 ...

关于“作假”,刚毕业那会有也切身体会,时值FDA审计,各种记录的查漏补缺,造记录,因为以前没做好,方方面面没有考虑到,通过审计“造假”后,在以后的实际生产中都会把发现的问题提前规避掉,该完成的做完,不会再出现以后审计检查前的“造假”。在实际生产中,也是一直在关注着产品质量,以前待过的是中试车间,产品是不销售的,还是严格按照GMP要求来控制产品的质量,没有说对产品最终质量造假一说。并且车间员工已经养成了良好的习惯--关于严格遵守GMP操作规范(这就是上、下“传承”的功劳)。并且后来新建的中试车间(我们原班人马进驻)从新车间设备开始调试到通过新版GMP认证共计6个月时间。一个人只要做好自己该做的(严格要求、做好规范),好的药、放心的药是没问题的。

点评

good!  发表于 2013-4-8 17:51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收起 理由
石头968 + 5 掌声鼓励一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8 15: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更多的是假的工艺,假的记录。而不是假的质量..  

呵,我很是认同啊!毕竟,假的质量,就没法生存了..  
做了五年的体系,一直协助上层进行体系控制,一直不理解为何公司就是不能彻底的一次翻新,
这么联想,其实也是对的. 高层认为花那么大的力气去应付体系这种子乌虚有的东西,这是需要成本的,而且是无回报的。
所以,药企按照药监的要求执行下来的,没有多少..  也是一直推行不前的原因,也是为什么那么多药企都要“作假”的原因.

点评

坚决不要做假药,尽可能的不做假记录,应付GMP的同时,首先要保证药品质量,这也是我们制药人基本的底线吧,同感!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8 15:5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4-8 15: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时候,我们既不能改变,也不能影响大局环境。那么,至少在望向世界的时候,保留一双清醒的眼睛,把自己能够做好的地方做好就可以了,无愧自己的良心吧。

点评

很多人一提“道德、良心”就生气,觉得目前全社会都是“道德缺失、良心坏了”的人,全社会没有一个好人,其实真的如此吗?大家更多的是一种夸张手法的“谴责和无奈”而已,我们都相信每个人都还是有一定的道德良心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8 15:5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15: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q307078056 发表于 2013-4-8 15:21
更多的是假的工艺,假的记录。而不是假的质量..  

呵,我很是认同啊!毕竟,假的质量,就没法生存了..   ...

坚决不要做假药,尽可能的不做假记录,应付GMP的同时,首先要保证药品质量,这也是我们制药人基本的底线吧,同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15: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cph2345 发表于 2013-4-8 15:41
很多时候,我们既不能改变,也不能影响大局环境。那么,至少在望向世界的时候,保留一双清醒的眼睛,把自己 ...

很多人一提“道德、良心”就生气,觉得目前全社会都是“道德缺失、良心坏了”的人,全社会没有一个好人,其实真的如此吗?大家更多的是一种夸张手法的“谴责和无奈”而已,我们都相信每个人都还是有一定的道德良心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9 00: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山月照人 发表于 2013-4-7 23:02
不敢苟同!
技术性的帖子一样有人回,很多蒲友们都在以自己实际的经验在回复,但是向您这样的高手在哪里 ...

目前,我们的论坛的确存在这样的问题,就拿现在国家局出的新版附录征求稿,有的观点挺好的,但是有效的回复太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9 09: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老师的话还是很中肯的,其实这个论坛我觉得大部分人来还是为了学习和交流经验,关于作假,其实每个企业都有,多少,利害而已。但是我还是相信,大部分企业是有良知的,不会把害死人的东西流入市场,我觉得这个是底线。

点评

这个相信大家都会认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9 10: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9 09: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ickzhen 于 2013-4-9 10:21 编辑
石头968 发表于 2013-4-8 15:53
坚决不要做假药,尽可能的不做假记录,应付GMP的同时,首先要保证药品质量,这也是我们制药人基本的底线吧 ...

GMP只是“最低”要求!如果连记录都作假,这就是严重的问题了!

未及时进行记录事后补做,虽然都不符合GMP的要求,但是与造假记录的性质是不同的。

我的观点就是,踏踏实实做药,老老实实做人。

我对于论坛的观点是:好的帖子的确太少,涉及技术的帖子,特别是有价值的技术类帖子更少。反而更多的是娱乐类的帖子风风火火。看看热门排行即知。

点评

记录作假,其实所谓的假,每个人的理解不同,我觉得没必要无限放大,可能有的人认为延迟记录就是假记录,实际上也是这样的,严格来说,回忆录,等同于假记录吧。 也有极少数企业,编造验证记录,就是没做验证,却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9 10:2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3-4-9 10: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寒315 发表于 2013-4-9 09:35
石头老师的话还是很中肯的,其实这个论坛我觉得大部分人来还是为了学习和交流经验,关于作假,其实每个企业 ...

这个相信大家都会认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3-4-9 10: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Rickzhen 发表于 2013-4-9 09:51
GMP只是“最低”要求!如果连记录都作假,这就是严重的问题了!

未及时进行记录时候补做,与造假记录的 ...

记录作假,其实所谓的假,每个人的理解不同,我觉得没必要无限放大,可能有的人认为延迟记录就是假记录,实际上也是这样的,严格来说,回忆录,等同于假记录吧。
也有极少数企业,编造验证记录,就是没做验证,却有很多验证报告造出来。
也有极少数企业,批记录是回忆录,把偏差隐瞒掉,也属于作假吧。
这样的假记录的严重性,在每个人的眼里都不一样,但愿不会影响到真正的产品质量。
好的技术帖子太少,说明来论坛的技术高手太少,或者说那些高手太清高,潜水,不屑于参与低级讨论,又不愿意发起高级讨论,或者说,还没有真正的融入蒲公英大家庭。
欢迎您多发表独到的见解,相信论坛会越来好。
这个帖子,需要您的关注和指点:https://www.ouryao.com/thread-110617-1-1.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30 00:5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