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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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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某上市公司QA丑恶嘴脸》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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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3-5-19 19: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想改行 发表于 2013-5-19 17:18
该掩旗息鼓了!有意思吗?能解决问题吗?以怨报怨永远不会有个了结!@南山月照人 @新源GMP @蒲公英 @jjb200 ...

支持愚公!我也建议呆总@大呆子 公告到此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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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3-5-19 19: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摊上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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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3-5-19 20:5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ph2345 于 2013-5-19 20:59 编辑

没想到这个周末论坛是腥风血雨呀。论坛是个同行互相交流的场所,有必要对一些敏感的东西进行一下过滤或者处理。例如公司logo、名称之类的敏感词汇。不过这件事发生在论坛纪念日活动期间,有点很扫兴。但愿这个风波快点过去吧。回归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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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3-5-19 21: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快把这个帖子撤下去吧。搞地域攻击很不好。版主应该考虑一下自己在论坛中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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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19 23: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cph2345 发表于 2013-5-19 20:56
没想到这个周末论坛是腥风血雨呀。论坛是个同行互相交流的场所,有必要对一些敏感的东西进行一下过滤或者处 ...

比较同意这种说话,发帖的时候,特别是文件的时候应该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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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19 23:2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呆总不让开新帖,那就在这里说说我的感受
昨天下午出门,一直到现在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上网,点开蒲公英看看有什么新帖,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此帖
没仔细看,但有些话堵在胸口不得不说,有些观点有失偏颇的地方请大家海涵
1、呆总点名到“山东”、“某上市公司”了,很不幸本人现在也在山东工作,山东人,同时就职的公司也是一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第一个想法,这件事不论谁对谁错,“山东”怎么惹你了?搞地域攻击吗?论坛的山东人还是有不少的,在山东工作的估计也不少,将帖子置高亮是何居心呢?刚刚两周年还怕论坛不火吗?
2、人身攻击的确不对,有事好好说,你们之间具体怎么沟通我们不清楚,所以也不加以评判,有一点谁公司的资料泄露出去说明该公司管理不善,那就自己承担责任吧,就莫要指责其他人进行分享,我也曾在网上看到过我公司的文件,甚至还有人名都没去掉,能说什么呢,自己想法杜绝吧
3、药王平时基本上发个资料、卖个帖比回帖提供意见多了去了,看到他的回帖都很稀奇(可能我看帖也少吧),但其资料的含金量的确差异很大,个人对药王的个人能力相对于其他版主们是持怀疑态度的(我也没水平,还不如药王能搞到这么多资料)
4、蒲公英的管理层们也莫拉偏架,都请站在公正的角度看问题,在这里点位版主的名,点的是我比较尊重的石头老师@石头968
看石头老师的回帖
【立此存照】山东某上市公司QA丑恶嘴脸中63楼
“发现后第一时间删除LOGO,已经可以了,删除帖子本身,需要公司发函,要能够证明是你公司的文件,这是网络惯例。
大家都不要言语不逊,就没事儿了,删一个帖子也问题不大,随手就删了。”
(1)删除帖子本身需要公司发函?呵呵,石头老师扪心自问各位论坛的管理者们是这么做的吗?况且班规就规定了“不张贴任何侵犯版权的材料,除非版权属于您个人或属于本现代中药制药论坛。”把公司LOGO都发出来是不是有问题呢?药王没责任?
(2)各位论坛的管理者们的确跟你抱有相同态度的“删一个帖子也问题不大,随手就删了”,版规是给浦友们定的,管理者们是可以不遵守的,长此以往论坛能发展好吗?“百度来的东西,我也是不去除LOGO的,这个冤有头债有主,个人出面与论坛交涉去除公司的LOGO,我们无法判断是不是你们公司的人,还是假冒你们公司的人在恶作剧。(59楼)”石头老师您觉得这句话不亏心吗?有必要冒充吗?

论坛发展到今天不容易,好多人付出心血了,既然有明确的版规就好好执行吧,执行好了会出这种烂事吗?
发生这种事令人伤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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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3-5-19 23: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sunwng 发表于 2013-5-19 23:26
既然呆总不让开新帖,那就在这里说说我的感受
昨天下午出门,一直到现在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上网, ...

别人的不回,你的我一定要回,缘于你的真诚

其它的是非曲直我不想去讨论,只强调一点:

        无论药王发的帖内容是否侵权、无论药王卖帖行为是否合理……都没有任何理由如此被公然辱骂。

点评

这点我同意,于公于私你都得出面的(于公,你是论坛管理者,要维护论坛秩序,要维护版规;于私,药王同属管理者,你要维护他也可理解) 但也请看看我其他看法,希望论坛在你的领导下健康发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19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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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19 23: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3-5-19 23:42
别人的不回,你的我一定要回,缘于你的真诚

其它的是非曲直我不想去讨论,只强调一点:

这点我同意,于公于私你都得出面的(于公,你是论坛管理者,要维护论坛秩序,要维护版规;于私,药王同属管理者,你要维护他也可理解)
但也请看看我其他看法,希望论坛在你的领导下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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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3-5-20 06: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统计学好,赶紧统计一下,不搞技术非要搞政治
oNLu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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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0 08: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一步,风平浪静。让三分,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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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3-5-20 09: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什么时候扯上我了?呆总你看到我什么时候有时间去骂人了?俺在网上从来都懒得骂人,只讲道理,并且尽量有理有据滴!至于思想理念之争,是必然的,学术之争也讲究百家争鸣、百花齐放!
至于论坛的管理与俺无关!俺不想干那些越俎代庖的事!也不再想做哪些思想启蒙的事情!
至于此事,更与我八竿子打不着!
至于毒手药王,实在不想多说,过去已经K过,还是老样子,令人担忧!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海水深了,什么鱼都有。
大家各行其道吧!无事一身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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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20 10: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1、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
2、毒王在论坛发帖,害人家被扣RMB,也不见道歉贴,有点不地道。(如果有贴我没看见,收回本条)
3、毒王发帖,可是有收益的,虽然在现实中没法使用,但在本论坛却能畅行无阻的。
4、如果毒王不是论坛管理人员,会有那么多人出来挺他吗?而且出来挺的也没见道歉的咧!
5、本人就一p民,希望不要封俺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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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0 10: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ssafe 发表于 2013-5-20 10:18
1、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
2、毒王在论坛发帖,害人家被扣RMB,也不见道歉贴,有点不地道。(如果有贴我没看 ...

毒王到底是谁?怎么又这么多人喜欢他  又不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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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3-5-20 11: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ssafe 发表于 2013-5-20 10:18
1、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
2、毒王在论坛发帖,害人家被扣RMB,也不见道歉贴,有点不地道。(如果有贴我没看 ...

”如果毒王不是论坛管理人员,会有那么多人出来挺他吗?而且出来挺的也没见道歉的咧!“要不做个假设检验。暂停职务,然后看看有木有人站出来高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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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3-5-20 11: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婆婆丁 发表于 2013-5-20 10:50
毒王到底是谁?怎么又这么多人喜欢他  又不喜欢他

撒切尔夫人?很正常,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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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20 12: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我们需要一个文明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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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20 12: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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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0 13: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理解,做所不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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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20 14: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愁人呀!还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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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5-20 14: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是被新版GMP闹得,情绪都比较容易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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