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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部检查] 【讨论】受权人是否可如此授权他人成品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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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2-3 14: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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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engruxi 于 2012-2-3 15:07 编辑

通过书面,经公司法人同意,将成品放行权利交给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签“某某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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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3 15: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可以,难不成为了签字就不能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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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2-3 15: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可以吧,但实际操作有时候,没等放行,检验合格就出成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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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2-2-3 15: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法规上讲应该要转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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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2-2-3 15:3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2-2-3 15:26
从法规上讲应该要转受权

本人认为产品放行是质量受权人特有的权利,不得转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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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2-2-3 15: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binlu521 发表于 2012-2-3 15:35
本人认为产品放行是质量受权人特有的权利,不得转授权!

2010年GMP对质量受权人说的非常简单

按广东省的试行办法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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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2-2-3 15: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2-2-3 15:38
2010年GMP对质量受权人说的非常简单

按广东省的试行办法是可以的

广东省够前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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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2-2-3 15:4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成品可以转受权,直接签“某某”就行了,不用“某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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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2-3 19:5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惯例上讲,受权不授责。可以由别人做这项工作,但出了事,责任必须由质量受权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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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2-3 20: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利和责任不可以转,但可以将部分职责转,还有一个定义,叫做“转授权”。通常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不能转出去的,虽然有转授权,只是工作转授,但责任转不出去,这一点必须明确
建议楼主在论坛首页搜索转授权,而且关于如何转授权实际是有规定的,比如要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相关的培训、当地药监局备案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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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2-3 22: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lovelab 观点,但不转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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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2-3 23: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字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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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2-6 10: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大家的意见,综合认为从法规讲,合法转授权后可以授权他人放行成品,但不转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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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4-25 14: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最后总结:广东省要求受权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一肩挑,因此不存在我的问题了。仍可转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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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5-8 23: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受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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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2-5-9 06: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授权,不用出现  签“某某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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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5-9 06: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津受权人培训时老师说成品放行不能长期转授,其他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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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5-9 11: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受权不授责。可以由别人做这项工作,但出了事,责任必须由质量受权人承担。这样的规定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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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5-9 11: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受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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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16: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成品不得转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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