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9456|回复: 62
收起左侧

[执业药师考试] 未来报考执业药师至少要本科,你有什么感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4-2-14 11: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数为51865人,合格率为15.72%。截止到2013年12月底,全国累计有277929人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对照全国超过40万家零售药店的现实,以及新版GSP的要求,执业药师的数量根本无法满足需求。面对这种状况,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在执业药师准入、注册等方面,会如何因应呢?记者摘编、整理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主任周福成的专访资料,为大家还原一下执业药师制度改革的国家思路。
  提高准入门槛
  我国在执业药师如何开展药学服务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指导规范,也没有具体的措施和要求。因此,作为国家专门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的机构,我们将从管理入手,从研究打基础,从大团队建设做起,发挥社会各阶层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优化国家执业药师工作专家库,共同推动制度建设,塑造一支高水平的执业药师队伍。现在的当务之急,一方面是尽快扩大队伍,另一方面是提高现有执业药师队伍水平。同时,也希望社会更好地加强对执业药师地位与作用的积极宣传,提高公众对执业药师与用药安全的认知。  对于准入门槛的问题,不能说人才缺乏就放宽条件,越放宽越没人进来。只有提高执业药师的准入门槛,素质提升了,执业药师地位和待遇得到提高了,才能形成正向循环。执业药师只有在社会上受人尊重,那些具备开展药学服务资质的专业人员才会源源不断地加入到执业药师队伍中来。  现在有的医院药师不到50岁就退休了,这是宝贵的社会资源,因为这一部分人本身就拥有比较专业的药学知识和实践经验,我们应该把这一部分资源好好利用,让他们成为执业药师,继续造福社会。
  所以不能降低执业药师考试标准,而是要提高标准。社会上不缺人才,关键是政策的合理引导,执业药师准入门槛提升至本科水平是最基本的。  针对执业药师考试,中心一方面在对现有专家作适当调整,让更多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参与进来;另一方面还要对命题思路进行调整,就是现实中要用什么知识技能,就尽可能考什么知识技能,不去考那些过于书本化的知识,可归纳为十六字方针,即“以用定考,以人为本,以业为重,为用为先”。  考试内容的改革,需要政府部门来确定,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会尽可能快地提交可行性方案。
  强化继续教育
  为提高我国执业药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学历层次,探索岗位培训与学历教育的新模式,中心与山东大学合作开展了“执业药师能力与学历提升计划”。同时,为推动这一计划的实施和管理,发挥专家治学的作用,使课程设置更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切实提高执业药师队伍总体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中心还成立了第一届“执业药师能力与学历提升计划”项目管理委员会。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制度建设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从现状来看,很多提供继续教育服务的机构都是从自身角度出发的,很少顾及执业药师实践需求,所以我认为在执业药师注册问题上应该有一套管理措施,有效管理约束并逐步规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还要依靠执业药师自己的积极性,自主学习药学服务技能。成为执业药师后,继续教育应侧重在医药学实际应用和与患者沟通的技能上。需要帮助患者选择正确的药物、正确的剂型、正确的剂量、正确的给药途径以及正确的服药时间。这些对执业药师来讲,都是非常基本、必要的技能。对症下药是医生的职责,而合理用药、提高用药效率则是执业药师的责任,所以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应更多地侧重用药监护和提高患者疗效的技能培养。
  还原职业价值
  很多执业药师对自己在药店的定位非常困惑,这需要从政府的政策导向以及企业管理方面来考虑。我们不能要求执业药师自身如何,因为现在执业药师上岗缺乏标准和规范。但我们可以对现有药店进行分类,哪些是医保定点药店,哪些是可以调剂处方和销售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店,哪些是只能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店,在药店认证时做到严格审查和区分,并和执业药师的配备以及药品使用的风险挂钩,这样就能体现出执业药师在药店经营中的基本价值。
  我认为,优秀的执业药师可以适当的兼职,例如一个执业药师可以同时兼顾在一个连锁企业下距离不远的几个药店,哪里需要就去哪里,这样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执业药师资源紧缺的问题,也可以适当增加优秀执业药师的收益。
  执业药师收入与药店的经营绩效脱钩,从中国药店的现状来看是不现实的。因为我们的药店大多数还处于维持生计的阶段,经营成本又相对较高,如果不盈利的话就无法生存。执业药师与药店经营挂钩的话,最好是从药学服务水平和综合效益的提升来考虑,从连锁品牌软实力的角度来倡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14 11: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坑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2-14 11:5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实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2-14 12: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追悔 发表于 2014-2-14 11:44
有点坑啊。

抓紧考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2-14 12: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墨石 发表于 2014-2-14 11:56
什么时候实施?

14年再过五万就很快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14 12: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做大,再做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2-14 12: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tsingsea 发表于 2014-2-14 12:04
先做大,再做强!

没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14 12: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木子 发表于 2014-2-14 12:05
没错

不过做大容易做强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2-14 12: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tsingsea 发表于 2014-2-14 12:06
不过做大容易做强难

没错,TO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14 12: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大学入学门槛低了,这也是趋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2-14 12: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该不限制学历,应该限制智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4 12: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这架势得赶紧考完,否则连考的资格都没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2-14 12: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千里飞马 发表于 2014-2-14 12:19
看这架势得赶紧考完,否则连考的资格都没有了

抓紧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2-14 12: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2-14 12:17
不该不限制学历,应该限制智商

这个很难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2-14 12: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cuiwang2006 发表于 2014-2-14 12:16
目前大学入学门槛低了,这也是趋势。

我觉得也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2-14 12: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木子 发表于 2014-2-14 12:23
这个很难执行

我是说制定这个规则的人要限制智商,避免政策不理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2-14 12: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2-14 12:25
我是说制定这个规则的人要限制智商,避免政策不理智

我们国家的上层,都是拍脑袋型决定问题的,还管什么智商不智商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14 12:5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其道而行之,如果提高了待遇,自然素质高的执业药师就来了,药师的队伍同步上升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4 13: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门槛比以前还是要严一些了,现在对非相关专业的人员是直接拍死。以前还是很多非专业的,在药品里做了几年。记意力好,考过的挺多的。现在是不行了,要相关专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14 13: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2-14 12:25
我是说制定这个规则的人要限制智商,避免政策不理智

都是用脚后跟考虑问题的人,想限制很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1 06:5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