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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雪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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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取样17件,共需样品200g,你是怎么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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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2-18 21: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贵重物料,建议检验完成后,进行过程风险评估,决定是否使用

点评

我个人认为只要是离开物料当初的包装及贮存条件就不应该再使用。检验剩余的物料会因为化验室的环境或所用的的众多物料及本身化验室就有许多样品,这样风险是比较大的,不用为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2-18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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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2-18 22: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njoy 发表于 2014-2-18 20:29
是有这个风险,但是不能放回并不是绝对的。取样方法经过验证,需要能应对这些风险使其反作用最大限度的弱 ...

你这样说也是对的,但是无论是什么级别的物料我们都不应该取出来再放回去。当然是脱离包装后的取出再放回去。而且通常情况下取样量也不是很大。只要每件少取一些,就可以,而且理论上这些物料在厂家出厂前同一批应是均一的产品,但是只要你从袋子里取出来要想再放回去就要制定相应的防止污染和差错的发生的相关要求。这些都是给后续的质量审计带来的麻烦。通常不建议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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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2-18 22: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石火刀刀 发表于 2014-2-18 21:14
那你说,他为什么不认可呢?没有污染与差错啊,顶多就只是浪费了自己的物料,自己买单罢了。

这样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取的太多,浪费太多就是偏差了。取样也就不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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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2-18 22: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不懂 发表于 2014-2-18 21:40
如果是贵重物料,建议检验完成后,进行过程风险评估,决定是否使用

我个人认为只要是离开物料当初的包装及贮存条件就不应该再使用。检验剩余的物料会因为化验室的环境或所用的的众多物料及本身化验室就有许多样品,这样风险是比较大的,不用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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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9 22: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雷峰 发表于 2014-2-18 22:11
这样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取的太多,浪费太多就是偏差了。取样也就不规范了。

这个我确实没有考虑到,还是版主考虑充分些,不过我还想多问一句,这个浪费多所造成的偏差可能的影响有哪些?希望版主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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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26 20: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uiofer 发表于 2014-2-17 20:56
这个问题需要分开来判断,如果对于制剂使用的原辅料,每件平均取样,至少做鉴别的样品需要每个样品分开,其 ...

很专业!

不过”检验完成后处理掉”是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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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9-10 16: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样可以按批号进行取样。每个批号的都要取样,多余的留样。如果特殊(比如微量,价格高)就特殊对待。
如果同批号量大可以抽取几个包装进行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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