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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记录的印刷申请必须由质量管理部批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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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5 11:5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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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管理规程的编写过程中,关于记录的印刷申请必须由质量管理部长批准吗?哪里有相关的规定,目前的做法是各职能部门负责印刷本部门需要的记录,如脾生产记录有生产技术部负责,设备的记录由设备部负责,质量的有质量部负责,求专家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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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3-25 12: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确保印刷的记录的与公司在使用的记录一致性就可以。各部门负责人来负责更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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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25 12: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这样 有单独的文印室  文印室印制记录 只认质量管理部给的副本 其他人拿来的一律不认  至于数量  使用部门说了算  只要签字就行
假设 我在文印室工作  有人拿来一份a1001-04的记录让我复印  当时我检查我的文件发现我只有a1001-03  就会让他去找质量相关人员

当然 我们有一种特殊情况  在记录修订 或者新增的时候 允许印制10份20份的  因为一份记录在电脑上 永远不会知道实际使用时候的问题

没有规定说记录印刷需要质量管理部批准  但是新修订或者新增的记录一定要经过相关人员批准 例如 主管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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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25 12: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部大批量印刷时,相关记录电子版需要文件管理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确认是否为现行版本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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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25 13: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亡灵J. 发表于 2014-3-25 12:29
我们是这样 有单独的文印室  文印室印制记录 只认质量管理部给的副本 其他人拿来的一律不认  至于数量  使用 ...

很规范。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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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5 13: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规程中规定,生产类记录由生产部控制、检验用记录由质量部控制,设备类记录由设备部控制,标准样稿均有各部门的文件管理员来进行控制,这样的话只有检验类的记录的印刷批准由质量部部长来批准,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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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25 13: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GMP  2010版里面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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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5 14: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批记录成型后,就不需要质量部再进行发放。有工艺员就可以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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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25 14:5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精髓是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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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6 08: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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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2 13: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确认记录的格式信息什么的吧,印刷许可,没有必要吧,回来也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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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4-2 20: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公司内部自己的规定。电子稿谁保存,谁印刷和批准。无所谓谁吧。如果都是QA其实有弊端,QA未必对所有部门的东西都非常熟识,不如各部门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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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4-3 00: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件管理员确认,保证印刷的是批准的正确无误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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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3 05:27: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印刷无所谓必须质量部批准发放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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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4-22 19:5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录可以各部门经理签批,最好中间加上质量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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