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242|回复: 7
收起左侧

[确认&验证] 合成药共线清洁验证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14 15: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我公司合成药3个产品共线,产品溶解性及共线情况如下:
  
  
品名
  
最小批量
活性成分水中溶解度

  
产量

  
批数

  
性状

  
含碳量%
A
5kg
略溶
0.1%
0.4%
白色或白色结晶性粉末
59.0
B
12kg
极易溶解
99.5%
99.4%
白色至淡黄棕色的粉末
30.9
C
20kg
极易溶解
0.4%
0.2%
白色结晶性粉末
50.71
A产品5年内生产了6批,B产品5年内生产了6批数百批,C产品仅GMP认证时生产了3批。
  设备共线情况如下:
  
品名
  
设备容器具

200L反应釜(形成API)
100L成盐反应釜
100
  
0L 精制釜
100L精制釜
1000L结晶釜
50L结晶釜
30L抽滤装置
离心机
真空干燥箱
粉碎机
料桶、料勺、周转盘
A



B





C






  请教各位大师:我该如何选定清洁验证参照物?3个产品中A产品的最小日使用剂量是4mg,B\C产品最小日使用剂量是以"g"计,理论上应选择A产品。如果选择A产品,那么A未使用的设备怎么办?再在B/C中确定一个为参照物吗?
   像这样的情况可以分别计算出每个产品的残留限度,在折算成TOC,用TOC一种方法吗?
   请各位大师指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2-14 17: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坐等高手回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14 21: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洁验证的问题我也一直在思索,我发现指南不单单有问题,是有很大的问题,貌似我就是遇到你说的问题,这不适合只有一个产品的情况,还有其他情况,而已我看指南的计算也是有问题,我一时半会找不到,但是反复运算发现是错误的。

点评

指南直接引用他人课件 做课件人 特意弄的错误数据 指南未做审核 就引用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18 15:4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12-15 10: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建议哈,首先你有设备是专用的,所以这类做不做清洗验证看你自己评估,但是肯定A的不能用B做。另外,像你100L精制釜,是A和B共用,那做这个设备的清洁验证的时候,你需要评估A和B哪个更难清洁,不用考虑C,考虑C也没用,不会有C的残留的。下面依次类推。你的疑惑是想用产品做一条生产线的,但是实际上不可能,你还是单个设备评估独自做吧。看你的列表,如果B能够评估成最难清洗的产品,还能一条生产线做下来,但是看你上面的产品性质,估计B很难做成最难清洗的产品啊。另外,你还需要增加毒性的信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18 15: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阿顺 发表于 2014-12-14 21:41
清洁验证的问题我也一直在思索,我发现指南不单单有问题,是有很大的问题,貌似我就是遇到你说的问题,这不 ...

指南直接引用他人课件
做课件人 特意弄的错误数据
指南未做审核 就引用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18 15: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洁验证
实际是设备的清洁验证
做产品 只是简单化了 ,前提是 包含各产品所有使用的设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18 19: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生产线就只做一个产品,这个公司完全不合适用,可曾想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9 12: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考虑再三,现在决定:3个产品共线的设备,选A产品为验证参照物,B\C共线的产品选B为参照物,C专线的设备以C为参照物。做3的产品的检验方法确认、回收率试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5 19:5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