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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领松(G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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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祯民] 强烈要求石头老师帖子中的“逐条吃透说”改为“逐条实施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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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3 15: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liver98 发表于 2014-12-23 08:37
不是太同意每条都是强制性这种说法
因为GMP里面有条写的是这么个意思:可以通过经过验证的替代方法达到被规 ...

请参见20楼我的回复。至于你说的验证的问题,附则里确实有规定,但是,目前国内的认证检查恐怕很难被认可,因此,尽管我国的GMP经历了88版92版98版10版,现状是,很少有药企那么做的,为什么?你知我知他知。鉴于目前国内绝大多数药企的现状,从最低标准做起,还是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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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23 15:4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吃透是任何人都可以掌握的,实施得有权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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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3 16:3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领松(GMP) 发表于 2014-12-23 15:26
谢谢认真回复!反正你没有获得GMP证书,尽管你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是没人敢拿你的产品的,你说是不是强制性 ...

领松老师,您说的道理都是明白的。做好GMP的基础就是逐项检查、逐条落实。
当然,光看GMP条款,或者就是按照GMP条款,也不是说就能实施的了的,那就为啥会涌现出一大批的指南、专家,并且也需要对条款进行多方面的诠释,而诠释也未必就是唯一的,甚至可以就有些条款的具体实施措施也可跟检查官进行沟通的。
企业千差万别,产品工艺各异,某些条款也未必就那么好落实,或者说就能够容易理解,落实条款的精髓,而不是机械的就条款而条款(某些时候,貌似落实条款其实似是而非的情况也不少吧),这是GMP的精神。

点评

你不就条款而条款,检查员可是就条款而条款地落缺陷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23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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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3 22:56:34 | 显示全部楼层
imbutton 发表于 2014-12-23 16:31
领松老师,您说的道理都是明白的。做好GMP的基础就是逐项检查、逐条落实。
当然,光看GMP条款,或者就是 ...

你不就条款而条款,检查员可是就条款而条款地落缺陷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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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4 16: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领松(GMP) 发表于 2014-12-23 22:56
你不就条款而条款,检查员可是就条款而条款地落缺陷项。

O(∩_∩)O哈哈~难得获得老师的多次回复,我再加把油。
其实放这里讨论,不过就是希望从吃透改为实施而已,倒也没必要这么较真,改为逐条吃透、逐条实施(或者逐条实施、逐条吃透)岂不更好,各方观点也都兼容,且跟大家的观念并无矛盾,无论是石头老师,抑或是领松老师,或者其他蒲友,也都没否认二者的统一,又何必争其居前居后?
简单讲,我认为领松老师说的很对,GMP条款,无论懂或不懂,吃透不吃透,哪怕是机械的,都要逐条落实,这是初级阶段,非如此不可,否则你肯定过不了认证检查关(当然,如果纯机械的落实,恐怕也未必就一定讨好);如果你过了初级阶段,需要很好的运行体系,而不仅仅是应对认证,依旧需要逐条检查落实,但是最好是慢慢吃透,否则将会遇到很多不顺心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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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25 11: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1.“逐条吃透”是现状。
2.“逐条实施”是蓝图。
3.现状到蓝图需要走个基本路线,100年不动摇。
4.所以纠结这个意义在哪里?
5.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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