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6492|回复: 45
收起左侧

[其他] 哥的爸猜想:FDA检查出缺陷,国家局应如何应对?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3 09: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嗯,首先申明,只是哥的爸猜想,请勿对号入座哦。
假如,我是说的假如,假如一家药企在国内通过了GMP认证,但是在FDA检查时查出了缺陷,那么国家局应怎样应对呢?是马上飞检?还是协助整改?或是啥呢……。大家随哥的爸一起猜想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3 09: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word 于 2015-6-13 09:25 编辑

有些东西在FDA眼里是缺陷但在国家局眼里那根本不叫事,比如最近大热的数据完整性

FDA查中国企业QC仪器工作站,没有一家企业不悲剧的,用户控制/数据安全/审计追踪多少会出点问题,命中率100%,可是你什么时候看过国家局因为这事给企业开缺陷什么的

点评

你能够用钱摆平的,根本不叫事,但是按照新版GMP的诚信原则,更改数据没有解释,就是有造假的嫌疑。这是无法用钱摆平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4 06:55
哦,那还得看情况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3 09:56
这点很命中要害!事实也是这样!神佑体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3 09:47
对头,估计还得看是什么缺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3 09:2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6-13 09: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Sword 发表于 2015-6-13 09:23
有些东西在FDA眼里是缺陷但在国家局眼里那根本不叫事,比如最近大热的数据完整性

FDA查中国企业QC仪器工 ...

对头,估计还得看是什么缺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6-13 09:4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国内制药行业和欧美企业相比发展的历史阶段完全不一样,不在同一起跑线上,虽然新版GMP条款是跟上,但是企业的软件、人员还是一大软肋呀,硬件可以用钱买,软件买的也未必使用,人员能随便买吗,老板舍得花钱吗,所以总拿国外标准要求国内,那不过时自欺欺人罢了,国家局指南或者原则都是照搬国外的,比如15版药典微生物也不过是照搬美国和欧盟药典罢了,你看国外人家ISPE指南、PDA技术报告、APIC、PIC/S都在推动帮助企业,国内的什么药学会、质量管理协会、医药设备工程协会只是用来赚钱或者提高知名度,并无太大的对企业帮助,只能说悲哀吧

点评

赞同你的观点。国家的机构应该反省自己,不能都奔钱去了,应该考虑如何促进国家整个行业的进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7 09:47
说的太对了,就只出台所谓的政策,然后强求一定要做到,一点指导性的东西都没有,苦了药企,苦了质量。  发表于 2015-6-15 12:02
出发点不一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3 09:5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3 09:47:40 | 显示全部楼层
Sword 发表于 2015-6-13 09:23
有些东西在FDA眼里是缺陷但在国家局眼里那根本不叫事,比如最近大热的数据完整性

FDA查中国企业QC仪器工 ...

这点很命中要害!事实也是这样!神佑体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3 09:4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使在国内通过了GMP检查,在以后的检查中出现一些缺陷也很正常啊,不过出现严重缺陷就不行了。

点评

如果是一般的,国内没发现的让人家发现了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3 09:5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3 09: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啊 国内这些协会就是知道怎样想法捞企业的钱啊

点评

所以现在开药厂不容易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3 09:5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6-13 09:56:25 | 显示全部楼层
Sword 发表于 2015-6-13 09:23
有些东西在FDA眼里是缺陷但在国家局眼里那根本不叫事,比如最近大热的数据完整性

FDA查中国企业QC仪器工 ...

哦,那还得看情况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6-13 09: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2003211103 发表于 2015-6-13 09:42
呵呵,国内制药行业和欧美企业相比发展的历史阶段完全不一样,不在同一起跑线上,虽然新版GMP条款是跟上,但 ...

出发点不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6-13 09: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彩虹 发表于 2015-6-13 09:49
即使在国内通过了GMP检查,在以后的检查中出现一些缺陷也很正常啊,不过出现严重缺陷就不行了。

如果是一般的,国内没发现的让人家发现了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6-13 09: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陆英打相思子 发表于 2015-6-13 09:55
说的好啊 国内这些协会就是知道怎样想法捞企业的钱啊

所以现在开药厂不容易啊。

点评

在药厂干活的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3 16: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6-13 12: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只能是个猜想
过了FDA的企业,国家局一样可能给缺陷,这个时候FDA是不是也要做出反应?
过了欧盟的,FDA也可能会个缺陷,那欧盟是不是也要在来弄一次
同样的假设可以做很多
所以,一个给你通过,并不代表其他也就不给你缺陷
一个人说你是好人,其他人不一定会同意。
所以角度不同,得出结果也不同,没有不要弄个莫名惊诧之类。
不要经常把FDA当成神仙供着,也没有必要贬低国家局的能力

点评

是的,要看检查官员的背景,好几家过欧盟的药厂,被FDA'检查被枪毙的也不少!只能自身要硬经得起考验。不要犯严重错误就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7 06:08
没供着谁也没贬低谁,只是猜想一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5 14:4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3 13: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清楚这个,因为没有过FDA,可能互不干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6-13 15: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GMP本来没有FDA高,这个猜想从何而来

点评

猜想从早几天的瞎想而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5 14:41
小朋友胡思乱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3 16:0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6-13 15: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蜗牛98的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3 16: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不一定是金 发表于 2015-6-13 09:58
所以现在开药厂不容易啊。

在药厂干活的呢

点评

干活的该干嘛干嘛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5 14: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3 16: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后 发表于 2015-6-13 15:01
国内GMP本来没有FDA高,这个猜想从何而来

小朋友胡思乱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3 16: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不一定是金 发表于 2015-6-13 09:57
出发点不一样。

同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6-14 00: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要看CFDA的态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4 06: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Sword 发表于 2015-6-13 09:23
有些东西在FDA眼里是缺陷但在国家局眼里那根本不叫事,比如最近大热的数据完整性

FDA查中国企业QC仪器工 ...

你能够用钱摆平的,根本不叫事,但是按照新版GMP的诚信原则,更改数据没有解释,就是有造假的嫌疑。这是无法用钱摆平的。

点评

摆平检查员,就没有缺陷了  发表于 2015-6-16 10:2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26 13:3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