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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我们的工作量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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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7-19 09:2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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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意林枫 于 2015-7-19 17:08 编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5 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2015年版已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第67号公告发布,自2015121日起实施。现就实施《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国药典》是药品研制、生产(进口)、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单位均应遵循的法定技术标准。
二、《中国药典》2015年版包括凡例、正文及通则,实施之日起,所有生产上市的药品标准(包括药品注册标准)应当执行本版药典的相关通用要求。
三、凡《中国药典》2015年版收载的品种,自实施之日起,原收载于历版药典、局(部)颁的同品种国家药品标准同时废止。
  凡《中国药典》2015年版品种项下未收载的制剂规格,其质量标准按本版《中国药典》同品种相关要求执行,规格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
  凡《中国药典》2015年版不再收载的历版药典曾收载品种(因安全性、有效性等问题撤市的除外),新标准未颁布前,仍执行原药典标准,但应符合新版药典的通用要求。
  四、药品注册标准中收载检验项目多于(包括异于)药典规定或质量指标严于药典要求的,应在执行药典要求的基础上,同时执行原注册标准的相应项目和指标。因辅料及生产工艺等差异导致的检测项目差异,生产企业应基于科学、质量可控的原则开展研究,必要时申报药品补充申请。
药品注册标准收载检验项目少于药典规定或质量指标低于药典要求的,应执行药典规定。
五、《中国药典》2015年版发布之日(含当日)前已获批的药品应自2015121日起执行新版药典相应要求。如涉及药品处方、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等变更的,应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在2015121日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补充申请,审评审批期间仍可执行原标准,审批通过者执行新标准,审批不通过者应立即停产。规定时间这工作能完成吗?
  仅涉及明确检测项目、指标限度调整但不涉及药品处方、原辅材料来源、生产和工艺变更的,应在实施之日前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口药品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六、《中国药典》2015年版发布之日起(不含当日)新提交的药品注册申请,应按照新版药典相关要求开展研究并提交申报资料,技术审评部门应按照新版药典相关要求开展审评,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批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发布之日(含当日)前已受理、技术审评部门尚未完成相关技术审评的注册申请,按照新版药典的相关要求开展审评;技术审评部门已完成相关技术审评的注册申请,药品批准上市后6个月内应符合新版药典的相关要求。这又够注册的同行忙一阵了!
  七、根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增修订内容,药品生产企业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前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提出变更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补充申请。规定期限后生产的药品必须使用变更后的说明书和标签。对于通用名称已作修订的药品,其原名称可作为曾用名过渡使用。
  八、药品生产(进口)企业应积极做好执行《中国药典》2015年版有关准备工作,对在新版药典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应持续完善质量控制和质量标准研究,不断提高药品质量控制水平。
  九、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配合做好《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宣传贯彻和加强新版药典执行中的监督与指导,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问题和意见。
  十、国家药典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宣传贯彻和培训以及新版药典执行中的具体技术指导。在其网站专门开辟“中国药典执行专栏”,及时答复各地反映的有关问题,并适时组织对新版药典执行情况的专项评估和检查。 有问题到这里询问!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国药典》2015年版增修订品种目录
     2.《中国药典》2015年版不再收载品种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715
不说修订文件,就这些工作量也够忙一阵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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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7-19 16: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第四条,药监局的老师给出建议:药典执行文件注意第四条末,如果标准的科学性有问题的,可以通过补充申请修订国家标准,国产药是报药典会技术审评的,审批期间仍执行原标准。 当初起草文件写这一条,就是给企业留个可能不执行药典标准的口子。以前的执行文件中是没有这一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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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7-19 17: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第二条  实施之日起,所有生产上市的药品标准(包括药品注册标准)应当执行本版药典的相关通用要求。 实施之日: 2015年12月01日,在这个日期之前公司需要修订的文件需要全部修订到位,与药典同步执行。这个没有过渡期吗?至少要给3个月的过渡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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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7-19 09: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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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19 09: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说制药人没有工作干?谁说制药人找不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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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7-19 10: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wts 发表于 2015-7-19 09:56
谁说制药人没有工作干?谁说制药人找不到工作?

在开发一个新制剂产品,使用国产原料,已经批准,原料厂家标准和2015版新标准不一样。按照2015药典检查检查不合格,又无其他替代原料,咋办?停产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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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只有一个供应商以后是不行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21 09:35
具体情况是质量标准变更还是检验方法变更?已有质量标准的可以按原标准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找出问题点,由原料厂家向批准部门上报说明。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19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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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19 10: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林枫 发表于 2015-7-19 10:10
在开发一个新制剂产品,使用国产原料,已经批准,原料厂家标准和2015版新标准不一样。按照2015药典检查检 ...

具体情况是质量标准变更还是检验方法变更?已有质量标准的可以按原标准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找出问题点,由原料厂家向批准部门上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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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7-19 10:4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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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7-19 10: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2010版药典才刚刚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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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7-19 10:53:25 | 显示全部楼层
yhdaizy@163.com 发表于 2015-7-19 10:40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忙不完的工作,经过这次修订后以后会好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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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20版,已经开始准备了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19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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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7-19 10:54:27 | 显示全部楼层
wts 发表于 2015-7-19 10:15
具体情况是质量标准变更还是检验方法变更?已有质量标准的可以按原标准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找出问题点,由 ...

不管是标准还是方法一样的,通常是二者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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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7-19 10:5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林枫 发表于 2015-7-19 10:53
忙不完的工作,经过这次修订后以后会好些吧

还有20版,已经开始准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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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7-19 10:56:23 | 显示全部楼层
空灵 发表于 2015-7-19 10:50
感觉2010版药典才刚刚过去

是呀,2010版的修订工作还没做完,新的修订又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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唧唧复唧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1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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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7-19 11: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林枫 发表于 2015-7-19 10:56
是呀,2010版的修订工作还没做完,新的修订又开始了

唧唧复唧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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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汉字协会还没要求道歉  发表于 2015-7-22 14:09
贾玲已经道歉了  发表于 2015-7-21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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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7-19 11: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yhdaizy@163.com 发表于 2015-7-19 10:55
还有20版,已经开始准备了吧

药典委持续改进, 药企研发制定标准应综合USP、EP、JP等,创建一个自人类历史以来最严格的放行标准。不怕药典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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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更新,就面临淘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19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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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19 11: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典不断更新,药厂紧跟修改,周而复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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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箸声,唯闻女叹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19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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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19 11: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硬件还不需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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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19 13: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征求意见稿都开始准备了,看工作量到年底也忙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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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19 13: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检验项目多于(包括异于)药典规定或质量指标严于药典要求的,应在执行药典要求的基础上,同时执行原注册标准的相应项目和指标。执行双指标,那么有争议的时候是不是按照药典来仲裁?按药典永远都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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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药典永远都合格多好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19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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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7-19 13: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巴西木 ,@hongnwei2000 17楼问题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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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不能降低质量标准。  发表于 2015-7-19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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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5-7-19 14: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變更,風險評估要做好!要做好事情就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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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9 15: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量无疑是巨大的。很多新增的原辅料标准都需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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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则改的也多,这次工作量感觉超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19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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