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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石头968 于 2012-4-17 15:01 编辑
第四十八条 应当根据药品品种、生产操作要求及外部环境状况等配置空调净化系统,使生产区有效通风,并有温度、湿度控制和空气净化过滤,保证药品的生产环境符合要求。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级别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当不低于10帕斯卡。必要时,相同洁净度级别的不同功能区域(操作间)之间也应当保持适当的压差梯度。
二、2010年中国GMP附录1无菌药品 第三十二条 更衣室应按照气锁方式设计使更衣的不同阶段分开,以尽可能避免工作服被微生物和微粒污染。更衣室应有足够的换气次数。更衣室后段的静态级别应与其相应洁净区的级别相同。必要时,可将进入和离开洁净区的更衣间分开设置。一般情况下,洗手设施只能安装在更衣的第一阶段。 其他的法规要求、设计规范要求、指南要求,请参阅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进入制药车间洁净区的更衣程序: 根据我个人在工程设计方面的设计经验,也经过一些专家的指点,大概个人理解如下: 1、 制药厂一般分为四个区域: 室外区(厂区)或无生产活动和更衣要求的区域、厂房。 一般区(制药车间内)或控制区。 洁净区:非无菌产品生产或无菌产品的非无菌操作区域。 无菌区:无菌产品的生产场所。 2、 一般设计: 制药生产厂房的一般区对室外区环境保持>10Pa。 一般区进入洁净区更衣后的缓冲气闸间对“穿洁净衣(二更)”保持>10Pa。(应有压差计) 低级别洁净区进入高级别洁净区更衣后的缓冲气闸间对“穿洁净衣(二更)”保持>10Pa。(应有压差计) 缓冲气闸间应定义为“高洁净级别区”,应完全符合高洁净级别区的环控要求(因为缓冲气闸间本身起净化作用,所以法规要求符合静态要求,我们通常要求符合动态要求)。 原则上更衣房间可以设计成比高级别区域低1到2个级别。通常每个洁净级别一更、二更只有换气次数要求,没有洁净度要求,但是我们一般理解法规要求一更要符合低级别静态要求、二更要符合高级别静态要求,也有人高标准要求符合相应的动态要求,但是经常达不到动态要求。 关于洁净区域的定义与地坪分色,一般情况下一更通常定义成“低洁净级别区”,二更和缓冲气闸间通常定义成“高洁净级别区”,二更的动态通常不会严格符合“高洁净级别区”动态要求,但是静态要符合要求。这是允许的,我们可以用文件规定。 3、 目前有些设计,把每个洁净级别的一更、二更都定义成了“高洁净级别区”,实际上是不合适的,而且压差计安装位置没有安装在缓冲气闸间外侧。一般区进入D级区内更鞋、一更、物料闸前室可以用另外一种颜色标识成无级别的控制区,D级区进入C级区、C级区进入B级区的更鞋、一更可以定义成“低洁净级别区”,二更与缓冲气闸间定义成 “高洁净级别区”,静态符合要求。再看物料闸间的定义,D到C物料闸间一个房间一半是D级一半是C级,这样标识是可以的,但实际是无法检测与控制的,C到B物料闸间完全定义成了B级区,实际动态也不一定能够达到要求,静态符合要求即可。 4、 有些气闸间的设计,通常是为了防止各个区域的相互交叉污染,那么,气闸间可以对于2个或更多通道的房间都为负压设计,气闸间成了一个总的泄压口,这种设计也是很常见的,就没有了压差梯度要求,那么不同洁净级别之间的压差计就应该装在跨越气闸间的地方,也有常规设计的压差计本来就装在跨越气闸间的地方,或者干脆跨越一更、二更、缓冲气闸间,总压差大于10Pa,中间保持压差梯度,这样似乎更符合法规的要求。 以上问题,历来行业内争议就比较多,理解也不一样,只要文件这么规定了,按照文件执行,符合法规的原则要求,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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