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收起左侧

[吐槽及其他] 关于升职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6-9-14 13: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出成绩快,效果明显,QA没有多少搞头,事情多,而且要很久很久很久才会提拔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6-9-14 13: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做什么,只有不断完善自己+选准机会跳槽,才会有升职的可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14 14: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要加油 发表于 2016-9-14 09:09
不是吧,全国多少家药店,多少名执业药师,数量不接近吧,药店比执业药师多多了,你肯定是在比较好的一线 ...

可以肯定新开办的药店少了,药店转让的费用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14 14:5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升职不是说能力资历达到就一定会升你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14 15: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要加油 发表于 2016-9-14 09:16
看你们这些回复,心凉了半截

没事儿,挺住,后边会更凉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14 15: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石激起千层浪啊!好大的怨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14 15: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要加油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14 15: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搞IT去吧,绝对赚钱,我有的同学就转行了,很容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14 15:4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部门比较累啊 像我们为了过认证,这一个多月天天加班到半夜

点评

你们单位比较正规,有些地方 生产完全不管认证这块,基本就是 QA就是负责认证的,我生产就是来投料、包装什么的,写个纪录都给你QA面子了  发表于 2016-9-17 11:2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9-14 15: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行们要挺住,面包总会有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16 09: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unqing 于 2016-9-16 09:01 编辑
墨石 发表于 2016-9-14 10:25
QA保护GMP证书?老师教的吗?

说得有声有色的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16 16: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QA蒙世的多,脚踏实地的升职空间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17 10: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QA做好了是很容易升职的,QA是黄埔军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17 11: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17 13: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干销售吧,锻炼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17 15: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gmp-qc 发表于 2016-9-14 10:32
大家不要吓着小朋友,都能升职的。生产升职当生产总监,QA升职当质量总监。

不要吓着小朋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17 22: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毕业设计开题了吗?论文构思了吗?实习工作在找了吗?四级过了吗?没过赶紧在最后一年过了,简历初稿写好了吗?哪些学校有相关专业或者自己喜欢的行业的招聘会关注了吗?考公务员还是直接转行去做传说中的程序员?。。。。。。。操心的事情多着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18 09: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要加油 发表于 2016-9-14 08:51
隔着屏幕都感觉到了你的怨气,难道不觉得越来越规范之后,我们的未来很光明吗。加油

不懂生产的QA不是好QA!从生产岗位和QC岗位做最基础的工作的对QA的理解会更好一点。不然QA容易成为“假大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18 09: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干过质量的人都有换个工作的想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18 09: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重要,这就是原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31 12:2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