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813|回复: 15
收起左侧

[物料管理] 物料的包装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7-6-30 15: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来货糊精,每袋糊精三层包装。

第一层白色编织袋  袋体文字 糊精运输包装袋  生产厂家  电话号码  防晒防潮图片标识

第二层也是白色编织袋  生产厂家 地址  批号  生产日期  保质期  储存注意事项

第三层 白色透明大内袋

领导说第一层是运输袋  来货时每一袋都要去掉运输袋。

是这样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30 15: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的,净重达到要求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7-6-30 16: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去掉的话如何,如何判断该物料供应商是不是在合格供应商名单里,以及物料信息,贮藏条件、有效期等等,别说每袋都贴物料标签哦,我们这的标签经常掉落,到时候就光秃秃的了,是啥都搞不拎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6-30 16:4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明确说了  应该知道该怎么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7-6-30 17: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文件规定如何做,那就听领导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6-30 23:27:15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yahua 发表于 2017-6-30 16:00
啊,去掉的话如何,如何判断该物料供应商是不是在合格供应商名单里,以及物料信息,贮藏条件、有效期等等, ...

领导说只把第一层包装去掉,第二层包装厂家信息批号还是有的,我只是觉得第一层去掉没必要,没意义,还麻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6-30 23:3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这种做法就是吹毛求疵,无意义,比如来了100袋糊精袋袋都要把第一层去掉,没必要,说不定在去除时还会有意外产生,把里面包装破坏了,得不偿失。
而且第一层包装也是很干净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7-1 09: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脱掉有什么危害?如果没有,当然得听领导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7-5 11: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zlfasd 发表于 2017-6-30 15:58
不用的,净重达到要求就可以了

嗯 嗯
是的没必要,多此一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7-5 16: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说的  你还问  找死呀。。

不知道嘛,不违反原则,领导最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7-5 16: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pugongying1118 发表于 2017-6-30 23:31
我感觉这种做法就是吹毛求疵,无意义,比如来了100袋糊精袋袋都要把第一层去掉,没必要,说不定在去除时还 ...

肯定是外面太脏了 领导才要求的吧。

他又不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7-6 10: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ugongying1118 于 2017-7-6 10:53 编辑
blunk 发表于 2017-7-5 16:52
肯定是外面太脏了 领导才要求的吧。

他又不傻


不脏 而且很干净

领导也不一定全对   
再说对一些无关性质的事折腾来折腾去,没意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7-6 17: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听领导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7 10: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7-7 14: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没有要求,做与不做都无对错的,就听领导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3-3-27 20: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1 15:3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