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062|回复: 8
收起左侧

有没有浙江杭州上城的朋友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9-3-26 17: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今天有个杭州上城的客户,说我们的送货单不符合药监局的要求。这是我第一次听说对送货单还有规定。网上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杭州上城区药监局的电话,因此也没有咨询到具体的要求。问杭州市药监局,他们说杭州那边医疗器械经营这一块都下放到区了管理了。
有其他地方的朋友听说过这个要求吗?我们在广东深圳,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听说过药监局对送货单有要求。
我看了一下他们的要求,就是要在送货单上记录所发器械的生产许可证号和注册证号,另外记录销货商的经营备案号和地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3-26 17: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3-26 17: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了解情况的。按他们要求做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3-26 18: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都在市场监督局里了么,搜索杭州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里面有个电话,联系下看看咯http://www.hzxc.gov.cn/pub/xczwz/scjgj/xxgk/dhy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9-3-26 20: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真是新鲜,期待下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3-27 08: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杭州下沙的朋友,没碰到这种情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3-27 09: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三十六条 企业收货人员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相关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交货和收货双方应当对交运情况当场签字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应当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并拒收。
  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者、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数量、储运条件、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者出库印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3-28 09:24:29 | 显示全部楼层
jidaifei 发表于 2019-3-27 09:25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三十六条 企业收货人员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要 ...

的确有这条!
不过说真的,以前从来没有客户提出这个要求,包括我们的代理商。他们已经是比较专业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3-28 10: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她爸 发表于 2019-3-28 09:24
的确有这条!
不过说真的,以前从来没有客户提出这个要求,包括我们的代理商。他们已经是比较专业的了。

以前不重视,现在监管越来越严,企业也与时俱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31 18:0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