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388|回复: 7
收起左侧

初始污染菌检测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0-1-3 13:5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咨询大神:

关于灭菌验证中涉及的产品初始污染菌(生物负载)的检测时限,有没有具体的标准进行指导?
灭菌验证报告中需要对初始污染菌的检测时限(内包装完成后开始灭菌的时限)进行说明吗?

比如:
日常生产过程中一般是内包装后3天内进行灭菌,如果改为内包装后半年内进行灭菌,会有什么风险,需要进行怎样的验证来确认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3 14: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说初始污染菌。
其水平应该在灭菌确认时进行考虑,其水平与灭菌确认相匹配。(不考虑内毒素问题的话)
故其日常监测水平应当能够反映产品灭菌前水平,如果产品预期包装后3天灭菌,建议包装后3天测试初始污染菌。
这对于大部分器械产品区别不大,但根器械类型和表面状态有关系,因此如果时间差别较大,建议进行验证。

包装后半年灭菌其实存在非常多的问题,初始污染菌只是其中一方面,而且比较容易解决。
困难的是说明产品货架寿命问题,因为无菌产品除了密封完整性,也有产品性能的货架寿命,这半年非常难去解释,也很难提供比较系统的研究资料。
产品包装完成未灭菌的这半年存放环境如何、有无污染风险、产品是否有影响、原先货架寿命研究含这半年吗、生产日期怎么算。。。

另,从精益的角度,存半年的半成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0-1-3 14: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风险没考虑过。反正跟着标准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1-3 15: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MatthewLuan 发表于 2020-1-3 14:30
先说初始污染菌。
其水平应该在灭菌确认时进行考虑,其水平与灭菌确认相匹配。(不考虑内毒素问题的话)
...

谢谢分享。

关于货架寿命,我的理解只能是根据灭菌日期(生产日期)来进行计算。

相信很多企业都会存在包装后存放一段时间再进行灭菌的情况。比如多出的尾数、客户需要分批出货等情况。如果都要严格来研究货架寿命的话,估计很难实现。只能从风险分析的角度进行评估。

关于精益的角度,这个倒不是问题,因为有些产品确实需求量太少,所以想成品一次做完,分批灭菌,用不同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关于存放环境、污染风险等方面,就是目前想知道的内容。
有没有实际操作的案例或类似的时限方面的研究及要求的内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1-3 15: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xu290606838 发表于 2020-1-3 14:09
这个风险没考虑过。反正跟着标准走。

哪个标准,实际操作是怎么样进行的?

点评

额 ISO11137 ISO11135.。。不过这些标准里,没有你说打这种风险。 如果有这种情况的话,半年后临,灭菌前测定下微生物限度咯。不要超过你验证时的限度就可以了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3 15:2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0-1-3 15: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zjpsgz 发表于 2020-1-3 15:15
哪个标准,实际操作是怎么样进行的?

额  ISO11137   ISO11135.。。不过这些标准里,没有你说打这种风险。
如果有这种情况的话,半年后临,灭菌前测定下微生物限度咯。不要超过你验证时的限度就可以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1-3 15: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产品定方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1-8 11: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顶一下,其他大神还有更好的方案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9-20 23:1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