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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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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2-28 12: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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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2、共 138 个目录外独家品种和 24 个目录内续约品种(共计 162 个品种)参与了谈判,其中 119 个品种谈判成功,包括 96 个目录外品种和 23 个目录内品种,谈判总成功率为 73.46%,谈成药品平均降幅 50.64%。

3、通过本次目录调整,共 119 种药品被新增进入目录,另有29种原目录内药品被调出目录。调整后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内药品总数为 2800 种,其中西药 1426 种,中成药 1374 种。目录内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 892 种

4、生物药方面:1)四家国产PD-1抗体全部进入医保,除信达生物2019年已经进入医保,此次不参加谈判外,恒瑞医药、君实生物、百济神州此次均成功进入医保。2) 三生制药的伊尼妥单抗(HER2)等也成功进入医保。3) 由于GLP-1类药物价格显著高于胰岛素,国内GLP-1类药物市场长期以来规模很小,2017年利拉鲁肽进入医保后,国内GLP-1市场迎来第一波高潮,年销售额达到12亿元水平,其中利拉鲁肽占比超过90%,此次医保谈判,度拉糖肽、洛塞纳肽等也进入医保,预计未来国内GLP-1市场迎来进一步的高涨。




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

医保发〔2020〕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及《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调整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2020年药品目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药品目录》构成

《2020年药品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800种,其中西药部分1264种,中成药部分1315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221种。另外,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

二、加强药品支付管理

各地要严格执行《2020年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要及时调整信息系统,更新完善数据库,将本次调整中被调入的药品,按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被调出的药品要同步调出基金支付范围。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各统筹地区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确定其自付比例和报销比例,协议期内不得进行二次议价。《2020年药品目录》中医保支付标准有“*”标识的,各地医保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得在公开发文、新闻宣传等公开途径中公布其医保支付标准。

三、做好目录落地工作

《2020年药品目录》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各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尽早将谈判药品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采购。协议期内有同通用名药品上市的,同通用名药品的直接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谈判确定的同规格医保支付标准。规格与谈判药品不同的,直接挂网价格不高于按照差比价原则计算的医保支付标准。各省级医保部门可在同通用名药品挂网后,按规定对该通用名下所有药品制定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

各地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可结合医疗机构实际用药情况对其年度总额做出合理调整。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将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2020年药品目录》内药品的情况纳入协议内容。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完善门诊保障政策、开通医保定点药店通道、合理调整总额控制等方式,推动《2020年药品目录》落地。各地要建立完善谈判药品落地监测制度,按要求定期向国家医保局反馈《2020年药品目录》中谈判药品使用和支付等方面情况。

各省级医保部门要加快原自行增补品种的消化工作,按要求清理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品种,推进用药范围的基本统一。

《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和《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自2021年3月1日起同时废止。在此之前,2018年谈判准入的17个药品仍按原政策由基金支付。

《2020年药品目录》落实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告。

附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

          一、凡例  http://www.nhsa.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65dff93fa1a84bbaa2b2fcc215fa882e.pdf

          二、西药部分 http://www.nhsa.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6b3ef81f567940ca96c50ae1c4445138.pdf

          三、中成药部分 http://www.nhsa.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8fc3ae89214c4a13bcdc35f96a54f4be.pdf

  四、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 http://www.nhsa.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ce014a984d23488db80b064854a4c971.pdf

          五、中药饮片部分   http://www.nhsa.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568ddc1bbe124fdc983169cbdfcdd0ff.pdf

   国家医疗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0年12月25日

链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http://www.nhsa.gov.cn/art/2020/12/28/art_14_4221.html

链接: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020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http://www.nhsa.gov.cn/art/2020/12/28/art_38_4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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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0-12-28 13: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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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0-12-28 16: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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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神
发表于 2022-8-11 21: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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