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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 变更制剂使用原料药供应商,是否需要进行工艺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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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6 09: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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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2021年2月发布,变更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供应商,无论I状态还是A状态,均需要进行如下研究验证工作。
1、说明变更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2、提供变更前后原料药的质量标准。
3、对变更前后的原料药进行全面的质量对比研究,与制剂质量相关的关键理化性质(如晶型、粒度等)应保持一致,变更后原料药的杂质控制应符合相关指导原则的要求。
4、对采用变更前和变更后原料药制备的制剂进行质量对比研究,变更前后样品的溶出曲线、 关键理化性质应保持一致,杂质控制应符合相关指导原则的要求,制剂质量应保持一致。
5、对采用变更后原料药连续生产的三批制剂进行检验, 应符合质量标准的规定。
6、对采用变更后原料药生产的三批制剂进行加速及长期稳定性考察,申请时提供 3-6 个月的稳定性研究资料,并与变更前产品的稳定性情况进行比较, 变更后产品的稳定性不低于变更前。
7、如变更前后制剂的溶出曲线、关键理化性质等存在差异,一般需考虑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如申请免除生物等效性研究,需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此种情形应按照重大变更管理。  

对此是否可以理解为,不需要进行工艺验证?如需要进行工艺验证,法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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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8-17 17:0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问的角度比较细
不同剂型变更原料的风险不一样,尤其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更要慎重,变之前做好原料的对比至关重要,建议技术部还是小试先弄一下。
像你理解的工艺验证是验证工艺,如果一个产品的工艺需要根据原料的来源来进行调整才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那么最好是选择不变供应商以保证工艺的不变,说明这家原料还没有达到工艺要求。如果工艺不变的前提下,可以生产出合格的产品且与原来的变化不是很大,则风险相对较小,但对比不一定只对比成品,中间产品的每一步都建议对比,比如制粒的情况、重量差异的稳定性等等,都需要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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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8-16 09: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要,依据GMP,基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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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8-16 09: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之前是需要,根据新的变更是可以不做工艺验证,事实上,要求对原料质量比对研究更多,如果原料质量没有差异,生产出的成品质量没差异,验证就不是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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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8-16 09:44: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不是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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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8-16 09:4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变更指导原则是不需要,不过我们公司的管理规程上要求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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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8-16 09: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验不验证  不都得生产三批进行比较吗?    有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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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8-16 09: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都说了:均需要进行如下研究验证工作
你不进行工艺验证,怎么开展:变更前和变更后原料药制备的制剂进行质量对比研究?多取样,多检测不就是验证的一部分吗?
中等变更,还有不做验证这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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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6 10: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sprite-1 发表于 2021-8-16 09:59
你都说了:均需要进行如下研究验证工作
你不进行工艺验证,怎么开展:变更前和变更后原料药制备的制剂进行 ...

按照您的说法,质量对比研究需要用工艺验证数据进行,那原料药的质量对比研究如何进行?难道不是用原料药入场检验报告数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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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6 10: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sw7946 发表于 2021-8-16 09:52
验不验证  不都得生产三批进行比较吗?    有啥区别?

3批比较我们是用原料药和制剂成品检验报告中数据进行对比的,这个不用做验证也可以完成。不知您对质量对比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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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6 10: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声断魂 发表于 2021-8-16 09:47
按照变更指导原则是不需要,不过我们公司的管理规程上要求进行验证

我们也一直是这样做的,现在就在考虑是不是之前做的工作没有必要,符合法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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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6 10: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21-8-16 09:21
按之前是需要,根据新的变更是可以不做工艺验证,事实上,要求对原料质量比对研究更多,如果原料质量没有差 ...

是的,如果原料药的质量等同,生产工艺又没有改变,做工艺验证的意义是啥呢,对此一直心存疑惑

点评

所以,按新的指导原则来做没问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8-16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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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6 10: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abcQQ 发表于 2021-8-16 09:16
肯定要,依据GMP,基于风险。

都说是基于风险了,那就可做可不做。您认为这里的风险点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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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21-8-16 10: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工艺验证,主要还是质量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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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6 10: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没有营养,还不如不回复。浪费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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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低级的问题需要问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8-16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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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8-16 10: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左耳爱情话 发表于 2021-8-16 10:11
3批比较我们是用原料药和制剂成品检验报告中数据进行对比的,这个不用做验证也可以完成。不知您对质量对 ...

不是对原料和制剂进行对比   应该是变更原料前生产的制剂和变更后生产的制剂   两个制剂进行对比。你看一下第三条
另外对新原料生产的制剂3批进行稳定性研究---第5条
所以不管验不验证,都是中文三批。唯一不同,可能是验证的需要等结果出来后才可以继续生产,不验证的话,在结果出来前可以连续生产。
我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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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6 10:3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如果原料厂商变换了原料的晶型和粒度,需要做哪位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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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8-16 10:4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指导原则上写的是最低要求,就怕某些煎茶员有不同的理解,建议还是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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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8-16 11: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左耳爱情话 发表于 2021-8-16 10:16
都说是基于风险了,那就可做可不做。您认为这里的风险点是什么呢?

参照指导原则中原料药起始原料供应商变更应对变更后的工艺进行研究;另外需不需要做验证,基于验证状态是否受到影响,原料属于工艺的关键因素,如何评估变更对生产工艺无影响?需要拿出充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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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8-16 11:5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左耳爱情话 发表于 2021-8-16 10:14
是的,如果原料药的质量等同,生产工艺又没有改变,做工艺验证的意义是啥呢,对此一直心存疑惑

所以,按新的指导原则来做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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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8-16 13: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abcQQ 发表于 2021-8-16 09:16
肯定要,依据GMP,基于风险。

肯定要?基于风险就一定要吗?依据GMP哪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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