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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怎么理解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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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5 11:45: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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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怎么理解这句话?这个更换不简单,如果更换不完,9个月后市场还存在旧版说明书,会被职业人拿这事说事,企业会被处罚吗?该怎么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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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2-26 16: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了一下,
”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有140多条的公告,说明此种情况涉及面比较广,时间约从2020年就开始了(之前是6个月内)。
1.首先这个规定的意义何在?(若要涉及安全风险,应该立即召回;风险没有那么大,不能有这样的规定)。
2.字面上理解此规定:企业将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标签,全部从市场撤回更换备案后新的说明书/标签(程序:主动召回,或其他程序从市场撤回);企业的困难:困难1无论哪种程序经销商/终端配合度很低;困难2产品的有效期若为3-5年的,涉及的量非常大,批号多,更换存在混淆的风险很大;困难3花的人力、材料、时间等成本很高,关键是有无必要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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