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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赵小农 于 2024-1-22 14:42 编辑
今天说一说中药材种植基地“公司+村社”模式能否长大的事儿。随着中药材GAP基地建设的推进,“公司+村社”的建设模式悄然出现在多种建设模式的行列中。“公司+村社”模式中公司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药生产企业,村社指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集体经济活动,是乡村振兴的载体。从生产要素角度分析,模式中的公司拥有或更容易获得流动资金、技术及数据,而村社拥有或更容易获得土地、劳动力及固定资产投资。“公司+村社”模式可低成本凑齐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及数据基本生产要素,形成要素互补的生产模式。同时公司在政策和市场的压力下,需要在产地建设自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可工业企业不擅长处理农村里的关系和组织农户进行农业生产,也就不愿意投资厂房设施设备,很多的尝试生产效率低下,虎头蛇尾不了了之;村社作为乡村振兴的载体,急需发展集体经济并将自己整合到产业链中,正好也擅长处理村里的各种关系和组织农户进行农业生产,愿意也能积极融资建设村集体经济的生产设施设备。要素互补与需求切合的“公司+村社”中药材基地建设模式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中药材供应链的效率,它能长大吗,值得我们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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