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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纳入登记管理的辅料,如变更后的辅料尚未登记或状态为I,按照重大变更管理,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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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2-4 22: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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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陈珊珊 于 2024-12-4 22:25 编辑

指导原则中变更制剂处方中的辅料“变更纳入登记管理的辅料,如变更后的辅料尚未登记或登记状态为I,按照重大变更管理”,这句话怎么理解?是指变更后使用的辅料种类没有登记号或者状态为“I”?如果种类、技术等级、质量不变,只是变更厂家,但变更的辅料厂家未取得登记号,属于重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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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4-12-5 08: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没错。
比如你本来用A厂家的淀粉,然后准备B厂家的,如果B厂家的已经登记,并且状态是A,可以按中等变更进行研究。但如果B厂家的淀粉状态是I,或者,还没登记,则要按重大变更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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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4-12-5 08: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啊,是I状态的 就属于重大啊   辅料厂家可以和你关联审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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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2-5 08: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正确  先要合规合法 就是转A,再是看是否满足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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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4-12-5 09: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1. **条款解读**
   - 这句话主要是针对制剂处方中辅料变更的管理规定。当涉及到受登记管理的辅料发生变更时,如果变更后的辅料尚未完成登记(没有登记号)或者登记状态为“I”(这里的“I”可能是某种特定的中间或初始登记状态,具体要看相关法规对登记状态的定义),这种情况被视为重大变更。
2. **关于厂家变更的情况分析**
   - 如果辅料的种类、技术等级、质量不变,仅仅是变更厂家,且变更后的辅料厂家未取得登记号,这种情况通常属于重大变更。因为登记管理的目的是确保辅料的质量、安全性和适用性等诸多因素能够被有效监管。未取得登记号的辅料,其质量和性能的可控性存在较大风险,从监管角度看,这种变更可能会对制剂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潜在的重大影响,所以会被认定为重大变更。

这种重大变更管理意味着企业需要进行全面、严格的研究和验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制剂的质量、稳定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向监管部门提交详细的变更申请和研究资料,经过监管部门的严格审评和批准后,才能实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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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5 09:5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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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2-5 10: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ALPACA 发表于 2024-12-5 09:01
1. **条款解读**
   - 这句话主要是针对制剂处方中辅料变更的管理规定。当涉及到受登记管理的辅料发生变更 ...

审批类变更的补充申请审评时限为六十日,补充申请合并申报事项的,审评时限为八十日,其中涉及临床试验研究数据审查、药品注册核查检验的审评时限为二百日。

这种审评时限得200日吧

点评

如果补充申请是单纯的审批类变更,审评时限是 60 日;如果是补充申请合并申报事项,审评时限为 80 日。只有当涉及临床试验研究数据审查、药品注册核查检验的时候,审评时限才是 200 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12-5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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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4-12-5 10: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LPACA 于 2024-12-5 10:17 编辑
陈珊珊 发表于 2024-12-5 10:02
审批类变更的补充申请审评时限为六十日,补充申请合并申报事项的,审评时限为八十日,其中涉及临床试验研 ...

是的,您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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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2-5 10: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ALPACA 发表于 2024-12-5 10:15
如果补充申请是单纯的审批类变更,审评时限是 60 日;如果是补充申请合并申报事项,审评时限为 80 日。只 ...

嗯嗯,变更辅料供应商,可能会药品注册核查或检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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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4-12-5 13: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变更辅料供应商可能会涉及药品注册核查或检验,具体情况如下:
### 相关规定依据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相关规定,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变更,包括辅料供应商的变更,需要依据变更对药品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和管理.
### 核查与检验的情形
- **高风险品种或特殊剂型**:若药品属于无菌药品、多组分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高风险品种,或吸入制剂、植入制剂、缓控释制剂等特殊复杂剂型的品种,变更辅料供应商时通常需要进行药品注册核查和检验.
- **关键辅料变更**:如果辅料在药品生产中起关键作用,其供应商的变更可能会对药品质量产生重大影响,一般应开展注册检验。例如,对于高风险品种、特殊复杂剂型品种和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品种的关键生产工艺参数变更、化学原料药供应商变更、关键辅料变更等事项,应注册检验连续三批样品合格.
- **变更导致质量标准改变**:当变更辅料供应商引起药用辅料的处方、工艺、质量标准等影响产品质量的改变时,药品注册申请人应及时掌握变更情况,并对变更带来的影响进行研究和评估,按照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应的补充申请,此时往往需要进行注册检验.
### 无需核查与检验的情形
- **微小变更**:变更辅料供应商,但辅料的技术等级不变,辅料的质量不降低,且经评估对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无显著影响,可按照微小变更管理,通常无需进行药品注册核查和检验.
- **已进行充分研究和验证**:如果企业能够提供充分的研究资料和数据,证明变更辅料供应商后的药品质量与原药品一致,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可后,可能无需再进行注册核查和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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