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jjb2005
收起左侧

【转】偷看了所有同事的月工资及年终奖,发现个天大的秘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15 13: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跳槽,他妈的欺负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15 13: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比人的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15 13: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是老实,说难听点就是笨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3-15 13: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都一样的,公平永远不公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15 16: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同感,可能这是普遍现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15 18: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很正常的好不好?哥们?OUT到火星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15 22: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世道就是这样,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16 10: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问题很多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16 11: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适当的跳槽还是有助于待遇的提高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16 13: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挪活,以你的能力再找家单位肯定比现在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16 21: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再正常不过。领导也是为了息事宁人。个人以为看了不看,没有绝对的平等,心里安宁就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16 22: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社会适应条件:会说、会干、会写--缺一不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16 23: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17 08: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晕  转这里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17 12: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实力,有能力可以考虑跳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17 21: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情商与智商的不同,其实情商更重要一些(在职场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17 23: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外企也一样,都是干的不如会说的啊!!以后教育我儿子好好学习溜须拍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18 08: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节哀吧,淡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18 08:2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情决定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18 09: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公司都是一样,但是我还是喜欢做那种不要讲话,吃饭不主动敬酒(除非领导要求),吃完就走的人,既然公司不看中能力,做多几年,看中机会自己出去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5 13:1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