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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MP(药化) 于 2013-8-27 09:44 编辑
1. GMP的基本概念
1.1 概念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意为“良好作业规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在制药行业,GMP又称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企业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需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GMP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1.2 GMP的产生
1.2.1 国际上GMP的产生
GMP是在许多药物灾害性事件发生的背景下产生和发展的。
1963年,美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MP的诞生是制药工业史上的里程碑,标志着制药业全面质量管理的开始。
1.2.2 我国GMP的产生和发展
表1 我国GMP认证的发展
颁布时间 | 颁布版本 | 颁布机构 | 实施效果 | 1982年 | 《药品生产管理规范》 (1982年试行稿) | 中国医药工业公司 | 小范围试行 | 1988年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1988年版) | 国家卫生部 | 未起到实际效果 | 1993年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1992年修订) | 国家卫生部 | 开始实施自愿认证 | 1999年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1998年修订) | 国家药监局 | 开始实施强制认证 | 2011年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0年修订) | 国家卫生部 |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
1.3 实施GMP的目的
(1)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降低各种差错的发生,是提高药品质量。
(2)为了调整我国药品生产企业整体上“多、小、散、乱”的格局、不规范的生产经营和过度竞争,推动调整医药经济结构,建立完善的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
2. 新旧版GMP的比较
2.1 总体框架比较
新版GMP:基本要求+附录
附录包括:无菌药品、原料药、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药制剂
旧版GMP:基本要求+附录
附录:无菌药品、非无菌药品、原料药、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中药制剂 2010版GMP(14章,313条) | 98版GMP(14章,88条) | 第一章 总则(4条)
第二章 质量管理(11条)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22条)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33条)
第五章 设备(31条)
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36条)
第七章 确认与验证(12条)
第八章 文件管理(34条)
第九章 生产管理(33条)
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61条)
第十一章 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15条)
第十二章 产品发运与召回(13条)
第十三章 自检(4条)
第十四章 附则(4条,40个术语)
| 第一章 总则(2条)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5条)
第三章 厂房与设施(23条)
第四章 设备(7条)
第五章 物料(10条)
第六章 卫生(9条)
第七章 验证(4条)
第八章 文件(5条)
第九章 生产管理(8条)
第十章 质量管理(3条)
第十一章 产品销售与收回(3条)
第十二章 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3条)
第十三章 自检(2条)
第十四章 附则(11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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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质量保证(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完整的文件体系)、质量控制(组织机构、文件系统以及取样、检验等)、质量风险管理。
质量风险管理是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式,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审核的系统过程。
2.2 新版GMP的特点
2.2.1 条款内容更加全面、具体
2.2.2 强化了软件方面的要求
(1)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大幅提高对企业质量管理软件方面的要求。细化了对构建实用、有效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强化药品生产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管理,以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2)全面强化了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增加了对从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素质要求的条款和内容,进一步明确职责。如,新版药品GMP明确药品生产企业的关键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等必须具有的资质和应履行的职责。
(3)细化了操作规程、生产记录等文件管理规定,增加了可操作性。
2.2.3 提高了部分硬件要求
新版GMP提高了部分生产条件的标准。
例如:调整了无菌制剂的洁净度要求。为确保无菌药品的质量安全,新版GMP采用了WHO和欧盟最新的A、B、C、D分级标准,对无菌药品生产的洁净度级别提出了具体要求;增加了在线监测的要求,特别对悬浮粒子,也就是生产环境中的悬浮微粒的静态、动态监测,对浮游菌、沉降菌(生产环境中的微生物)和表面微生物的监测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增加了对设备设施的要求。对厂房设施分生产区、仓储区、质量控制区和辅助区分别提出设计和布局的要求;对设备的设计和安装、维护和维修、使用、清洁及状态标识、校准等几个方面也都作出具体规定。
3. 实施新版GMP对医药行业的影响
3.1 关于落实新版GMP的规定:
(1)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
(2)现有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GMP的要求。
(3)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GMP的要求。
(4)未达到新版GMP要求的企业,在上述规定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
李国庆:2013年12月31日没有通过认证的,到2014年1月1日必须停产。
3.2 企业通过新版药品GMP认证的情况(截止至2013年7月20日)
表2 全国企业通过新版药品GMP认证情况(截止至2013年7月20日)
生产企业类型 | 企业总数 | 通过GMP的企业数 | 比例 | 无菌生产企业 | 1319 | 342 | 25.9% | 非无菌生产企业 | 3839 | 660 | 17.2% |
表3 浙江省企业通过新版药品GMP认证情况(截止至2013年7月20日)
生产企业类型 | 企业总数 | 通过GMP的企业数 | 比例 | 无菌生产企业 | 67 | 27 | 40.3% | 非无菌生产企业 | 242 | 55 | 22.7% |
无菌药品有四个主要剂型;大容量注射剂、粉针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目前这四种剂型的生产企业的GMP通过情况:
表4 各类无菌制剂生产企业GMP认证情况(截止至2013年7月20日)
制剂类型 | 企业总数 | 通过GMP的企业数 | 比例 | 大容量注射剂 | 337 | 92 | 27.3% | 粉针剂 | 215 | 48 | 22.3% | 冻干粉针剂 | 396 | 77 | 19.4% | 小容量注射剂 | 690 | 115 | 16.7% |
3.3 通过了GMP认证的无菌企业的生产能力状况
表5 已通过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产能情况(截止至2013年7月20日)
| 无菌药品品种数目 | 已认证企业能供应的无菌药品品种数目 | 比例 | 全国 | 1028 | 630 | 61% | 国家基药目录 | 171 | 141 | 82.5% | 临床常用 | 563 | 352 | 62.5% |
综合考虑企业产能和市场占有率,目前无菌药品四个主要剂型中,从通过认证的企业满足市场情况看,大容量注射剂和冻干粉针剂已超过70%,小容量注射剂接近60%,粉针剂接近40%。(数据来源:CFDA)
3.3 现阶段行业影响情况
(1)已通过新版GMP认证的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生产能力较强。
(2)认证未过半,产能超六成。
虽然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整体认证通过率只有25.9%,但一部分原有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已长期不生产,实际通过比例要高于该比例。
通过的企业数量未过半,但供应能力已超过六成,大容量注射剂和冻干粉针剂甚至达到70%,对于原本认为认证通过率低可能引发药品供应不足的担忧正逐渐消解。
(3)产能过剩突出。
比如冻干粉针剂仅通过不到20%的企业,就能供应将近70%的市场需求。
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淘汰落后产能。
(4)部分迟疑观望,年底认证集中。
下半年可能会出现集中申请认证的情况。考虑到国家认证检查资源有限,申请时间靠后的企业可能会受到影响。
3.4 下阶段工作及可能出现的情况
(1)标准不降低,时间不延长。
对于年底前已提出申请但没有通过认证检查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到期后企业先停产,认证通过后即可正常生产销售。
(2)促进医药企业集中发展。
新版GMP认证成本较高,包括改造生产线、规范生产流程、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等直接成本,以及递交材料、认证过程所耗费的人力、时间等间接成本。
质量基础差、经济效益不佳的企业将被淘汰或者被兼并,提高了制药行业的产业的集中度。同时,弱势企业的淘汰直接解决了制药企业多、乱、小、杂等缺点,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2010年新版GMP刚颁布时保守预测:500家药企要退出市场,每家企业至少需要投入4700万元。
1998版GMP曾导致25%药企直接退出市场。
(3)可能导致高质量产量过剩。
(4)新版GMP适用性有待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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