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239|回复: 6
收起左侧

[食品] 卫计委:严禁医务人员推销母乳替代品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3-9-21 20: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天津严查“变味的第一口奶”事件,针对天津“变味的第一口奶”事件,国家卫计委明令禁止在医疗机构展示推销母乳替代品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17日发出通知,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替代品,对违规机构和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近日有媒体曝光,天津市某些医疗机构给新生儿喂第一口奶时,背后暗藏与奶粉生产商的金钱交易。国家卫生计生委为此在通知中强调,要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严禁医疗机构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的馈赠和赞助,不得收取回扣、获取利益。严禁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在医疗机构做各种形式的推销、宣传,不得张贴广告或发放有关资料,不得展示、推销母乳代用品。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向孕妇和婴幼儿家庭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不得将母乳代用品提供给孕妇及其家属。同时,要积极倡导、促进母乳喂养,实行“早接触、早开奶、早吸吮”,母亲具备母乳喂养条件的应让孩子第一口吃到母乳。

  通知提出,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依据《医疗机构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降低医疗机构评审等次,追究相关责任。对涉及商业贿赂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知说,要加强社会监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投诉方式,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母乳代用品违规推销宣传行为,及时核查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新闻纵深>

  母乳的营养和珍贵众所周知,但一些医院的大夫护士却将初生婴儿的“第一口奶”留给行贿的奶粉品牌,达到长期牟利的目的。9月16日,媒体曝光了天津多家妇产医院医护人员收受乳企贿赂,揭开了“第一口奶”背后暗藏的金钱交易。

  调查显示,天津某些医院的妇产科给初生宝宝喝的奶粉都是医院准备的,产妇和家属既不知道是什么品牌,也没有选择的余地,自备奶粉也会被拒绝。医院内奶粉厂商竞争激烈,不同楼层、科室甚至都会被多家奶粉企业瓜分。

  卫生部2011年推出《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在婴儿出生0到6个月里,任何奶粉品牌都不得做销售宣传,只有在产妇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下,才建议使用奶粉代替母乳。

  天津市卫生局在媒体曝光“变味的第一口奶”事件当天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有关情况,并决定建立由纪检部门牵头的专门调查组,同时,进一步规范促进母乳喂养的措施。并举一反三,制订进一步加强产科、儿科管理和监督的具体规范。

  天津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栩冬表示,关于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国家和天津市都有非常明确的制度要求和规定。对于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市卫生局将会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据新华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21 20: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严查,严处理才行

点评

查到一定要严加惩处才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9-21 20: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9-21 20:28:23 | 显示全部楼层
烟雨蒙蒙 发表于 2013-9-21 20:22
一定要严查,严处理才行

查到一定要严加惩处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9-21 22: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腐败已渗透到各行各业

点评

没办法,中国特色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9-21 22:5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9-21 22: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syhorchid 发表于 2013-9-21 22:47
腐败已渗透到各行各业

没办法,中国特色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21 23: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抓到一定要严惩

点评

必须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9-21 23:2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9-21 23: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乌龟 发表于 2013-9-21 23:23
抓到一定要严惩

必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4 18:1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