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007|回复: 20
收起左侧

[生产制造] 请教:A/B级隔离环境下的轧盖要戴护目镜吗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13-9-22 06:2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教:A/B级隔离环境下的轧盖要戴护目镜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9-22 06: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从工艺安全还是人员保护都是有必要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9-22 07: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A/B级隔离环境下的轧盖可以不带戴护目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22 07: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带,因为人体的眼睛周围会释放颗粒及微生物

点评

同意看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9-22 08:2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22 07: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9-22 07: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从人员安全性的角度考虑可以戴的,但是从工艺角度考虑是不需要戴的,只要你的动作规范,与SOP一致这个是没有必要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22 08: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都封闭了,还有带的必要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22 08: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Jason 发表于 2013-9-22 07:32
要带,因为人体的眼睛周围会释放颗粒及微生物

同意看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22 08: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跟公司管理有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22 08: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戴护目镜,而且护目镜必须经过辐射灭菌处理。但至于其阻止微生物与微粒的效果,不知道如何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22 08: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有必要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22 09: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密封环境下可以不戴吧
暴露的话就需要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22 09: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进入A/B级操作,是必须戴的,无论你从事任何操作,它是对区域的保护,不是单对某个工序的保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22 09: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A/B级隔离环境下的轧盖不需要戴护目镜,戴护目镜可以保护自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2 09: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tang_yanjin 发表于 2013-9-22 07:51
如果从人员安全性的角度考虑可以戴的,但是从工艺角度考虑是不需要戴的,只要你的动作规范,与SOP一致这个是 ...

个人同意此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9-22 10: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暖儿飘 发表于 2013-9-22 09:26
个人同意此观点。

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2 11: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你如果是从人员安全性的角度考虑可以戴的,但是从工艺角度考虑是不需要戴的,因为你的轧盖前的半成品已经是密封好的,要戴的话主要是考虑到在轧盖的过程中可能会有爆瓶现象,对操作人员的眼睛造成伤害,只要你的动作规范,与SOP一致这个是没有必要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22 13: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轧盖前要有检漏的工序,一般国内生产线有的不多,没有密封检漏,怎可以不带呢?有的是胶塞没有密合,所以要带护目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9-22 19:15: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皮肤裸露会质疑B级环境。虽然从产品安全角度,我认为不需要戴眼镜,B级都不需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22 19:4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B+A的环境,我觉得有必要带,不管对工艺,人员保护,还是有必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1 10:22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