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求助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批准文号的流程。最近进了药监局的网站,一直有个疑问化妆品的法规都是九几年的了我谢了一些准备给头头看的,大家指点下呀呀呀!
化妆品生产企业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应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 (提出申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监管处受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监管处→审查→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监管处提供咨询→咨询意见送达→现场核查(竣工验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送达)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发(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并填写《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经省级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发给《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特殊用途化妆品投放市场前必须进行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 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单位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认证。 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人体试用或斑贴试验,应当在产品通过初审后,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单位进行。 上款所指单位接受企业委托进行人体试用或斑贴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写出总结报告报卫生部,并抄送委托企业。
现在疑问不是一般多啊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是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还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还有批准文号怎么审批一直找不到法规啊 。。。。。
求高手解救啊
大恩不言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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