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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缪宝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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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中人] 复验期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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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2-13 12:27:05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2-13 06:05
这么漂亮怎么没人回答啊。生产日期开始计算

如果复检后没有及时生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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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2-13 12: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2-13 06:06
“3、首次复验期的确定。未标示有效期的物料购进入库检验合格后,就必须在货位标识上明确复验期。首次复验期 ...

应该从报告日期开始计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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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2-13 12: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幻影 发表于 2014-2-13 08:52
规定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后一般不能复验使用了

有有效期的,复检期可以定为有效前三个月或一个月。前提是到有效期前还要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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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2-13 12: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2-13 12:12
我理解你的意思,但是你不理解我的意思。

求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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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2-13 13: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有效期后复检还合格的,是否可以继续提出复验期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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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2-13 13: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我 发表于 2014-2-13 13:10
到有效期后复检还合格的,是否可以继续提出复验期的概念?

应该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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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2-13 14: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夜思雨 发表于 2014-2-13 12:27
如果复检后没有及时生产呢?

没生产就没生产呗,和复验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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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2-13 14: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tsingsea 发表于 2014-2-13 12:36
求指点

今天思路不好,举不出合适的,幽默的,一看就懂得例子。。。改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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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2-13 14: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tsingsea 发表于 2014-2-13 12:36
求指点

你看这么想可以不:药品制剂有效期制定以什么为开始呢?以生产日期,不以检验日期。为什么,因为有的企业取样后不检验,故意延长了产品有效期。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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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2-13 14: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2-13 14:12
你看这么想可以不:药品制剂有效期制定以什么为开始呢?以生产日期,不以检验日期。为什么,因为有的企业 ...

这个我明白,可是取样日期为什么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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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2-13 14: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写的很好,动脑筋了。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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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2-13 15: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tsingsea 发表于 2014-2-13 14:14
这个我明白,可是取样日期为什么可以呢?

因为讨论的是:复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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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3 15: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我 发表于 2014-2-13 13:10
到有效期后复检还合格的,是否可以继续提出复验期的概念?

对有有效期的物料,就算是复验合格了,过效期就是不能用
对没有有效期的物料,复验合格后可以继续使用,可以有下一个复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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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2-13 16: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2-13 15:22
因为讨论的是:复验期

那分析日期不是更合理么?至于取样后擅自拖延分析的可以用文件来规定嘛
@静夜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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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2-13 16: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tsingsea 发表于 2014-2-13 16:17
那分析日期不是更合理么?至于取样后擅自拖延分析的可以用文件来规定嘛
@静夜思雨

那你就分析当天取样。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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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2-13 16: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2-13 16:20
那你就分析当天取样。阿门

谢谢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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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2-13 21: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玻璃杯 发表于 2014-2-12 21:31
关注学习
没有真实稳定性数据的支持,复验期再说的天花乱坠也是无源之水.

能用手写的,谁能保证真实?连图谱都保不齐.........
复验期是有前提的。并不是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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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2-13 21: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为 发表于 2014-2-13 09:11
如标明有效期为2015年7月,则该药可使用至2015年7月30日。
===对这个理解,我以为楼主搞错了

我认为这个理解是正确的,24号令是说的“有效期若标注到日,应当为起算日期对应年月日的前一天,若标注到月,应当为起算月份对应年月的前一月。”
这里举例说:“如标明有效期为2015年7月”,因为已经在起算月份对应年月的前一月了,理所当然的该药可使用至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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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2-13 23: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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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2-14 08: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曙光在前头 发表于 2014-2-13 21:58
我认为这个理解是正确的,24号令是说的“有效期若标注到日,应当为起算日期对应年月日的前一天,若标注到 ...

你是药监局的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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