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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药提取生产中中药材配料。 2. 职责 操作工:按本SOP进行配料操作。 QA现场监控员:按照本SOP监督配料生产过程 3. 内容 3.1. 生产前准备与检查 3.1.1. 从器具存放间领取生产所需的工器具,检查须清洁、完好;同时填写生产车间工器具进出站记录。 3.1.2. 检查生产指令及相关记录等须齐全,无与本批无关的指令及记录;无与本批无关的物料;备料间环境符合生产、安全要求。 3.1.3. 检查各计量器具及使用的容器具要求清洁完好,设备有“设备完好证”,计量器具有“检定合格证”,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3.1.4. 各项检查项目经QA现场监控员确认,符合规定后准许生产。 3.2. 药材配料 3.2.1. 根据批生产指令从库房领生产所需的药材,车间工艺员、车间物料员、QA现场监控员、提取岗位人员与库管员共同检查确认所需药材的品名、批号、数量、外观质量、盛装容器状况,均符合要求后,方可领料。 3.2.2. 将药材分品种放入药材周转箱中,在QA现场监控员和库管员的监督下,按《称量SOP》进行称量和复核。一切无误后,办理领料手续,并将称量好的药材在其周转箱上贴上《桶笺》转入车间药材暂存间,放置于货架上,并放置《物料标志卡》,待用。 3.3.1. 如有一批药材需分罐投料情况,则将按批领出药材转入车间备料间,按投料罐数在QA现场监控员和车间物料员的监督下,按《称量SOP》进行分料称量和复核。一切无误后,将分料称量好的药材在其周转箱上贴上《桶笺》,转入车间药材暂存间,分罐号放置于货架上,并放置《物料标志卡》,待用。 3.3.2. 清场 生产完毕及时清场,清场按《清场管理程序》及各相关清洁SOP进行。 4. 操作过程的控制、复核。 操作过程中各步骤的称量经过复核人复核,并经QA现场监控员签字认可。 5. 相关文件 《称量SOP》 1303·024 《清场管理程序》 1204·009 《物料标志卡》 2309·008 《桶笺》 23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