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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石头968 于 2015-3-4 13:02 编辑
ICH Q10《制药质量体系》中制药质量四大体系为: 1、工艺性能和产品质量监测体系
2、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CAPA)体系
3、变更管理体系
4、工艺性能和产品质量管理回顾体系 在实际制药生产质量管理实践中,如果将以上四大体系做一个放大,那么制药质量活动可能应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生产过程控制 2、环境监测 3、运行值班与日常巡检 4、产品质量回顾 5、留样观察与稳定性考察 6、自检 7、主动的风险管理 8、确认与验证 9、验证回顾与再验证 10、人员培训与考核 11、故障维修与预防性维护 12、计量校准 13、供应商审计 14、变更控制 15、偏差处理 16、OOS处理 17、OOT处理 18、CAPA措施 可能有人会说以上内容有些是属于生产活动,有些是属于工程活动,有些是属于人员管理,但是我觉得,“产品是生产出来”“质量源于设计”“验证状态源于良好的维护与培训”,无论是什么活动,都应该是基于“保证产品质量”的原则。 在所有活动中,除了严格的“生产过程控制、环境监测、日常检查、常规生产质量活动……”外,我们应该首先关注“偏差”,所有的活动,如果都正常、可控、处于验证过的状态,那么这就是一个良好的质量体系,如果发生了偏差,那么: 当然还有OOS/OOT/OOE:
还有质量回顾: 实际上,OOS/OOT/OOE的处理、质量回顾、自检/审计/GMP检查,都有可能转入偏差处理流程,然后进入CAPA流程:
而所有的CAPA,又都有可能转入变更控制: 不管是CAPA措施,还是变更控制,其结果都是需要依靠“人员培训、文件修订、流程、方法、SOP的改进……”,或者依靠“物料的改变、改进”,或者依靠“工程技术手段”来处理相关硬件的缺陷,所谓的严格控制“人机料法测环”的方方面面,然后又循环进入正常的“质量体系管理”。 那么,对于工程技术手段,可能应该包括但不限于“故障维修、预防性维护、计量校准”甚至硬件的“改造、更新、报废”。 其实,无论质量管理的“方式、方法、过程”如何的多样和复杂,其终点都是“被管理对象”的“质量和性能”的稳定。 被管理对象,包括“人、机、料、法、测、环”。 “质量管理”并不是要管“质量”,而是要管“影响质量的因素”,管“人、机、料、法、测、环”的性能稳定,管“人员的培训、资质确认”、管“硬件的故障维修、预防性维护、计量校准、改造、更新、报废……”、管“物料的正确、合格、优质”、管“方式、方法、流程的稳定与持续改进”。 质量管理的重点,也就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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