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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 关于征求保健食品茶类产品有关指标限量值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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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2-4-9 09:4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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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保健食品茶类产品有关指标限量值意见的函  
食药监保化函[2012]142号  
2012年04月06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 16740-1997)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保健食品茶类产品界定问题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12〕230号)有关要求,并结合保健食品技术审评工作实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就保健食品茶类产品中铅、砷指标限量值明确如下:

  以茶叶为原料的产品,其配方中茶叶所占比例≥30%的,其铅、砷指标限量值分别为≤2.0mg/kg和≤1.0mg/kg;茶叶所占比例<30%的,其铅、砷指标限量值分别为≤0.5 mg/kg和≤0.3mg/kg。以茶叶提取物为原料的产品,其铅、砷指标限量值分别为≤0.5 mg/kg和≤0.3mg/kg。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4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联系人:李 琼
  电 话:010-88330866
  传 真:010-88374394
  电子邮件:liqiong@sda.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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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4-9 09: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头像好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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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5 12: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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