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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意林枫 于 2016-5-17 17:23 编辑
总局关于2016年4月1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的通告(2016年第85号)
2016年05月17日
2016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22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22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0.4%。现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1批次,涉及的标称生产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加比力(湖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牌小贝婴儿配方奶粉(1)中氯的检出值为8.6m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12—38mg/100kJ,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值下限低3.4mg/100kJ。
二、对上述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在第一时间通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请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三、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样品228批次,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样品信息
2.婴幼儿配方乳粉合格样品信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5月17日
2016年第85号通告附件1.doc
2016年第85号通告附件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