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winnie_bei
收起左侧

[无菌粉针] QA和QC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7-4-6 08: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QC重技能,QA重管理协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4-6 12: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擦屁股的人,有什么高低之分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4-13 16: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质量部的有什么好比较的呢,越比越尴尬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4-13 16:2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则上同级的两个部门,然而一般都是QA喷QC,QA喷每个部门,然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4-13 16: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印象中,是分工不同。QC主要负责执行,QA主要负责监督和放行。理论上QA应该要强势,因为是最后的质量把关。QC在样品检测专业性和技术性上更有发言权,但最终的质量指标还是要通过QA的审核和批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4-21 15: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QA高于QC.我投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4-28 06: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公司的QA没有QC地位高,关键是质量总监车间主任出身,不重视QA,一度还想撤销这个岗位,甚是无语O__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6-16 18: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一个部门不同职责而已,一个检验,一个确认后放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7-6 16: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开个玩笑,如果【精英人才】被车间和相关技术部门评价为玩不好技术,那就让他去玩QA吧,肯定会有【成绩】的,怀着苦大仇深的心态,找茬绝对擅长,有红本本在手,天下我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8-3 16: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一家人,何必分个高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3 16: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管理,质量检定,虽属同级,但是明显管理的肯定比做实验做检测的更胜一筹,个人见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8-3 16: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这是一个相互作用的过程。QA的知识储备和性格占一部分,另一部分绝对和公司文化和定位息息相关。也就是说领导层的相互态度,决定者底下QA的作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8-3 16: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药厂,地位不同,看公司对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4 07: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工资就知道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8-4 08: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量管理,质量检定,虽属同级,但是明显管理的肯定比做实验做检测的更胜一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8-4 09: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管理其实说出来都是一个遮羞布而已,都说质量重要,但都是说说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8-4 09: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兄难弟,看到这个问题,生产、研发、销售、采购看了一下薪资卡,都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17 15: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们公司QC就不QA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8-22 14: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QC重在控制,QA重在监管。
从职责上看,QA“管理”的权限大一点;从对质量保障的作用看,侧重点不一样,没有比较的必要,缺谁都不行。
从职场角度看,QC跳槽频繁一点,入职门槛稍微低于QA;QA因为一般需要熟悉企业的体系,因此频繁跳槽的QA根本就是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8-23 08: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身厉害才是真厉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5 01:42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