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584|回复: 16
收起左侧

[质量保证QA] 销售退回包材更换处理,求意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1-28 15: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qqjiahui 于 2016-11-28 16:02 编辑

1、由于运输原因,造成药品包材破损。经销商要求更换包材。求合规流程及注意事项。
2、公司目前拟定操作步骤:遵循GMP要求的记录所写,有退货申请、退货验收、风险评估、更换包材记录(领取包材、包装操作等记录)入库、出库。
3、难点:流程太复杂、记录较多,而且风险评估是否到位,不知道检查员怎么判定。
4、求各方意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8 15: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经销商要求直接快递需更换的包材,他们自己更换。
求:此操作相应合规、不合规的依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8 15:5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 金币

不合规,包装材料受控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8 16: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565131851 发表于 2016-11-28 15:53
不合规,包装材料受控管理

谢谢。我记得培训的时候,说过的刺五加事件。不过有些法规还是吃不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8 16: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一般包装破损都是返回公司更换包装的,还是不要把包装材料寄出去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8 16: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陌冉冉1993 发表于 2016-11-28 16:08
我们一般包装破损都是返回公司更换包装的,还是不要把包装材料寄出去吧

流程,记录有什么。有风险评估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8 16: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陌冉冉1993 发表于 2016-11-28 16:08
我们一般包装破损都是返回公司更换包装的,还是不要把包装材料寄出去吧

包材寄出去第一次听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8 16: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返回生产厂家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8 17: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包材寄走肯定不符合规范,不受控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8 17: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有流程就按流程。什么叫风评到位?直接寄包材是最愚蠢的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8 17: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qqjiahui 发表于 2016-11-28 16:09
流程,记录有什么。有风险评估吗

建议按退货处理流程,毕竟退回来以后,是不是只换包装,还是得评估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8 19: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梅峰888 发表于 2016-11-28 17:14
公司有流程就按流程。什么叫风评到位?直接寄包材是最愚蠢的办法。

正是制定流程时讨论此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8 22: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需要更换包材,只能退回企业进行更换,把包材邮寄到外面,这心也太大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8 23: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流程差不多就是那样了,至于寄包材给经销商如楼上各位所说不可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6-11-29 17: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的SOP规定很合规,就是操作起来可能记录多一点,可以想办法把部分记录合并减少一些流程,但是具体操作的确要这样,包材不能随意发给供应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21 16: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要跟供应商关系有多铁,破袋经销商自己更换包装,产品质量不评估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22 11: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点记录流程不算啥 ,关键是如何评估路上运输及客户储存期间的质量风险 ,如果不进行检验,评估难度还会进一步加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1 18:11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