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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生物制品批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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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3-28 11: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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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制品申报生产时,向国家局申报的《非大容量注射剂生产工艺信息表》限报三个生产批量,如5000支、20000支、50000支,本品种已经过GMP认证。这三个批量已进行工艺验证,且目前按这三个批量组织生产。现存在以下问题:由于生物制品原液生产时产量的不确定性,不能保证产量每批完全一致,且原液产量恰好与成品批量正好相符,灌装成品后剩余原液存在不够下一批灌装的情况。因此,会存在两批原液制备一批成品的情况。
    目前存在第二种说法:生物制品仅能一批原液对应一批成品,而成品批量不需要严格按照验证的批量,与验证批量允许存在一定的数量差。
    请问:我们公司的做法与第二种说法相比,哪一种更符合GMP?


补充内容 (2017-3-28 20:39):
重组蛋白提纯后进行除菌过滤,保存,生产制剂时使用(在有效期内使用)。
制剂生产时,取原液加入稀释剂,混匀过滤,即为半成品。半成品分装、灯检、包装后为成品。
成品不是由原液分装来的,而是半成品分装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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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7-3-28 15: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种办法,不会被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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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3-28 12: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种

点评

多批原液混合,不符合定义。赞同第二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17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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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3-28 12: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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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3-28 12: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桑园 发表于 2017-3-28 12:09
谢啦!哪里有规定啊

法规不太清楚,第一种觉得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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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3-28 14:48:26 | 显示全部楼层
GMP第三百一十二条二十七项:
经一个或若干加工过程生产的、具有预期均一质量和特性的一定数量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或成品。为完成某些生产操作步骤,可能有必要将一批产品分成若干亚批,最终合并成为一个均一的批。在连续生产情况下,批必须与生产中具有预期均一特性的确定数量的产品相对应,批量可以是固定数量或固定时间段内生产的产品量。
按你所说的,第一种说法违规,应该是同一批次原液的视为同一批次产品;第二种说法中批量应该叫产量,产量不是固定值,允许有正负偏差范围(但是不能太离谱,否则就是工艺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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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3-28 15: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夜小小 发表于 2017-3-28 14:48
GMP第三百一十二条二十七项:
经一个或若干加工过程生产的、具有预期均一质量和特性的一定数量的原辅料、 ...

生物制品中间产品包括原液和半成品。从这方面理解,两批合格的原液混合、过滤后,符合“经一个或若干加工过程生产的、具有预期均一质量和特性的一定数量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或成品。”,而质量,对于本批半成品而言,是均一的,也符合“批量可以是固定数量生产的产品量。”
这一批半成品灌装后成为成品。这样分析,应该符合GMP啊。
原液相当于固体制剂的原料药。片剂不是也有两批原料药制备一批成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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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3-28 16: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桑园 发表于 2017-3-28 15:31
生物制品中间产品包括原液和半成品。从这方面理解,两批合格的原液混合、过滤后,符合“经一个或若干加工 ...

如果按你的说法原液相当于固体制剂的原料药的话应该可行,你最好问下当地药监局。有时候自个琢磨的不一定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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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8 16: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界定的原液是什么?超滤后的还是配液后灭活前的?如果是超滤后的合成两批的原液配液是没问题的,看关于分批的规定,在配液前都可以算是前工艺。如果是配液后则此时批号一定,混批你会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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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3-28 20: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桑园 于 2017-3-28 20:40 编辑
亲爱的葡萄 发表于 2017-3-28 16:17
你们界定的原液是什么?超滤后的还是配液后灭活前的?如果是超滤后的合成两批的原液配液是没问题的,看关于 ...

首先谢谢各位!我简单补充说明一下,重组蛋白提纯后进行除菌过滤,然后保存起来,即为原液,等到生产制剂的时候用(在有效期内使用),所以说是相当于化药的原料药。
生产制剂的时候,取原液加入适当的稀释剂,混匀过滤,即为半成品。半成品分装、灯检、包装后为成品。
也就是说,成品不是由原液分装来的,而是由半成品分装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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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3-29 11: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定义的原液是什么?是经过分离提纯灭活后的原液?那样两批混合均匀后再经过相应的工艺处理应该可以视为一批产品,GMP也没有规定不同批次原料不能同时投到一批成品中去,只要确认均一稳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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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0 11:4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桑园 发表于 2017-3-28 20:35
首先谢谢各位!我简单补充说明一下,重组蛋白提纯后进行除菌过滤,然后保存起来,即为原液,等到生产制剂 ...

那你合并原液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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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5-5 09:57:0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版药典三部凡例关于生物制品术语及名词解释中关于半成品定义有明确规定:由一批原液经稀释、配制成均一的用于分装支终容器的中间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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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6 10: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位:四川汇宇制药有限公司
可加工剂型:注射剂、冻干粉针(最终、非最终灭菌)
规模:配液量:15-300L/批
联系方式:15583235168
简述:公司通过英国GMP认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欧盟药品放行资质。工厂德国设计,欧洲品牌定制设施设备,一流欧洲QMS质量体系。全自动生产线,均按照中国、欧盟和美国最新版GMP标准设计,采用全密闭式隔离器,RTP物料转移,自动上下料等高无菌保障技术,具备年产3000万支的产能。竭诚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中试批、验证批、临床批委托生产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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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5-17 08: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批原液混合,不符合定义。赞同第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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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1 16: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生物制品小白想问个问题,那工艺验证的时候批量定多少瓶呢?实际生产相差多少能被接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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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1-27 21: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液其实是可以混批的,国外已有相关法规允许混批,只是国内还没有相关要求,但技术上可行。所以两种方法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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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2-25 13: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葡萄 发表于 2017-3-28 16:17
你们界定的原液是什么?超滤后的还是配液后灭活前的?如果是超滤后的合成两批的原液配液是没问题的,看关于 ...

您好,想问下分批管理规定出处在哪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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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2-7-27 15: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想问一下,你这个问题最后是怎么解决的?收到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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