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医疗器械监管人员的风险识别能力,提升医疗器械生产监管风险防控水平,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及其配套文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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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1.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并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 2.是否配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职检验人员。 3.是否根据产品特点对从事生产的全体人员进行专业和安全防护培训。 4.人员进入洁净室(区)是否按程序进行净化。 | 1.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法)生产企业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医学、检验学、生物学、免疫学或药学等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并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具备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的能力。 2.确认企业是否配备了足够数量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关专业知识的专职检验人员,以保证企业具备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项目的检测能力及生产环境、制水等项目的监测能力。 3.成品检验项目主要关注:阴性参考品符合率、阳性参考品符合率、最低检出限、精密度、稳定性等。 4.确认是否对从事生产的全体人员进行了专业和安全防护培训。现场观察人员进入洁净室(区)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净化,穿戴工作帽、口罩、洁净工作服、工作鞋等。 |
2 | | 1.是否根据产品生产工艺特点和质量要求,确定在相应级别洁净室(区)内进行生产的过程,避免生产中的污染。 2.洁净室(区)的空气如循环使用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 1.现场检查阴性或阳性对照的生产区域是否不低于10,000级洁净度级别,并与相邻区域保持相对负压。其余生产工序(预包被板的制备和酶结合物、底物液、终止液、浓缩洗液的配制及分装)的生产区域应当不低于100,000级洁净度级别。 2.企业洁净室(区)面积是否与洁净室(区)内的人数、生产工序、生产规模相适应。 相邻区间、物流通道的生产操作是否有防止产生生产污染的措施。如不同空气洁净级别洁净区之间设双层传递窗、气闸室;相同洁净级别的不同功能区域设置压差梯度等。 3.10000级洁净区阴性或阳性对照操作间空气是否经高效过滤后排出。 |
3 | | 1.生产设备配备是否与其生产产品相适应。 2.是否配备了与生产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设备。 3.是否配备了纯化水生产设备及其相关设施。 4.空气净化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5、对需要冷藏、冷冻的原料、半成品、成品是否按要求配备合适的储存设备。 | 1.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法)生产设备主要有:包被封闭机、洗板机、封口机、温育冷库、干燥设备等。 2.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确认企业是否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查看设备清单,是否与现场设备一致;确认设备数量、状态,是否保持账、物一致,生产设备、工装在规定的维护、维修、保养程序下状态是否良好,是否具备批量生产注册产品的能力。 3.企业是否具备自行制备纯化水,满足工艺用水的能力。工艺用水的储罐和输送管道是否用不锈钢或其他无毒、耐腐蚀材料制成,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并记录。 4.依据产品技术要求,对照成品检验项目,核实检测设备,确认主要设备是否制定了操作规程;检测设备是否经过计量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5.检查空气净化系统的管理规定及空调机组运行记录和周期确认记录。 6.现场检查对需要冷藏、冷冻的原料、半成品、成品是否按要求配备合适的储存设备,检查运行记录是否按规定监测设备运行状况、记录储存温度。 |
4 | | 1.采购的产品主要原材料是否与注册批准的原材料持续保持一致。 2.采购的产品其它物料的供应商是否是合格供应商,物料质量是否进行控制。 3.外购的标准品、校准品、质控品、生产用或质控用血液的采购是否满足可追溯要求。 | 1.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主要原材料为:抗原、抗体等生物原材料;其它原材料还有化学试剂等。 2.现场查看采购控制程序文件、质量控制文件、采购物资清单、采购合同,及合格供应商目录: 确认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是否与注册批准的供应商一致,采购的其它物料是否从经已验证合格的供应商处采购。 确认企业的采购文件、检验规程相关内容与注册核准的原材料、技术要求相关参数是否一致;确认企业设计更改是否涉及重要原材料的更改;若有更改,是否按规定进行变更注册;若设计更改不涉及变更注册,企业是否开展周期性重要原材料再验证/再确认活动或同品种原材料供应商更改相关验证与确认活动。 3.现场查看检验规程、检验记录及报告:是否按规定对每批采购物料进行检验或对供方的检验报告进行确认。 4.现场查看外购的标准品、校准品、质控品、生产用或质控用血液的采购记录、采购发票,是否具备可追溯性。 |
5 | | 1.是否对生产环境进行监测并保存记录。 2.是否按批准的工艺进行生产过程验证并转化成有效的生产规范和检验规程。 3.进入洁净室(区)的物料是否按程序进行净化处理。 4.是否在生产过程中标识产品的检验状态,防止不合格中间品流向下道工序。 5.物料是否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使用,储存期内发现储存条件变化且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是否及时进行复验。 | 1.确认企业是否对各洁净生产区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监测与保持相关记录。 2.确认企业是否按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过程验证,是否按验证的工艺进行生产、是否按验证的检验规程开展质量控制并放行产品,是否持续保持相关记录并符合可追溯性要求。 3.确认是否对检验状态标识方法作出规定,现场查看生产过程中的检验状态标识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4.现场检查物料台账及使用记录,确认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要求进行复验。 |
6 | | 1.是否具备无菌、微生物限度和阳性对照的检测能力和条件。 2.是否规定产品放行程序、条件和放行批准要求。 3.是否根据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制定产品的检验规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需常规控制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行委托检验。) 4.是否建立标准品、校准品、质控品台账及使用记录。是否按规定进行复验并保存记录。 | 1.现场查看是否具备无菌、微生物限度和阳性对照的检测能力和条件(微生物检测应在万级下的局部百级条件下进行操作);是否配备了相应的设备和检验人员(超净工作台、生物安全柜、恒温培养箱、高压灭菌器等) 2.确认产品放行程序及条件和要求,抽查放行产品记录是否符合规定。 3.依据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确认制定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规程;查看检验规程是否涵盖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性能指标;抽取产品的批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进行核查,确认企业是否按照规程进行检验;查看常规检验项目的检验仪器及使用记录,检验报告或证书能是否够证实产品符合要求。 4.成品检验主要检验仪器有:酶标仪、洗板机、恒温培养箱等。 5.现场查看标准品、校准品、质控品台账及使用记录。 |
7 | | 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法)重要性能指标的控制举例 |
阴性参考品符合率(过程检验、成品检验) 该项目不合格易导致临床假阳性增多,造成临床阴性误判为阳性。 | |
阳性参考品符合率(过程检验、成品检验) 该项目不合格易导致临床阳性样本检不出,造成临床阳性漏检。 | |
最低检出限(过程检验、成品检验) 该项目不合格易导致临床灵敏度低,弱阳性样本检不出,造成临床弱阳性漏检。 | |
精密度(过程检验、成品检验) 该项目不合格易导致临床检验结果重复性不好。 | |
稳定性(成品检验) 该项目不合格易导致试剂性能下降,试剂有效期缩短 | |
8 | | 是否按规定开展不良事件监测;是否建立纠正预防措施程序,确定潜在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发生。 | 1.确认企业建立了不良事件监测的规定,确认规定覆盖了部门/人员职责、监测程序、报告时限、报告途径、调查、处置、内外部接口等内容。确认企业按规定开展了不良事件监测活动并持续保持相关记录。 2.企业是否建立纠正预防措施程序,确定产生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