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160|回复: 16
收起左侧

13485转版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13 17: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大家13485转版是怎么操作的,一起交流一下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11-14 08: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shfux 发表于 2017-11-14 08:14
管理评审什么时间开展比较合适,我们跟审和转版一起进行,先管理评审然后内审呗

你的顺序不对啊,应该先内审再管理评审。

内审可以在年内的任何时候,每年至少一次;而管理评审一般在年终之前,一般安排在内审之后,一年一次就够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7-11-13 20: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这个吗,没有研究过医疗器械的,不是很了解!

ISO13485标准导读完整文本.pdf

1.05 MB, 下载次数: 53

YYT0287-2003.pdf

1.76 MB, 下载次数: 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11-13 20: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最新版本发布了

11. YYT0287-2017医疗器械 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pdf

2.49 MB, 下载次数: 5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4 08: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实际转版的时候都怎么操作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11-14 08: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修订手册和相关文件,培训,执行。必要时,在执行3个月后组织自查

点评

管理评审什么时间开展比较合适,我们跟审和转版一起进行,先管理评审然后内审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14 08: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4 08: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7-11-14 08:11
修订手册和相关文件,培训,执行。必要时,在执行3个月后组织自查

管理评审什么时间开展比较合适,我们跟审和转版一起进行,先管理评审然后内审呗

点评

你的顺序不对啊,应该先内审再管理评审。 内审可以在年内的任何时候,每年至少一次;而管理评审一般在年终之前,一般安排在内审之后。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14 08:2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4 12: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6-29 21:3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6-30 17: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理解13485有用!好资料,谢谢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2 08:4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孙艳红 发表于 2017-11-13 20:39
有最新版本发布了

感谢分享,谢谢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2 08: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凌大圣 发表于 2017-11-13 20:08
是这个吗,没有研究过医疗器械的,不是很了解!

感谢分享,谢谢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12 22: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谢谢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6 11: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无私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28 09: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1-28 09: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做过两次,基本是这样做的:首先修改体系文件以符合新版标准的要求,然后运行一段时间,以3个月为宜,然后组织内审,内审重点要关注体系发生变化的地方(在审核记录中要体现)。接着就是针对内审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最后发出改版申请,迎接外审。管理评审只要提供上一年度的记录就行。是不是新版本的没有关系,因为新版和旧版在管理评审这一章没啥变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2-11 09: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理解13485有用!好资料,谢谢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4-23 13:5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