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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食品中农药残留 限量标准问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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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18-7-13 08: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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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农药残留 限量标准问答(一)
    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GB 2763规定了387种农药的3650项最大残留限量指标,规定了相关食品的分类和测定部位,还首次制定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加工食品的农残限量值,基本覆盖了百姓经常消费的食品种类。

    GB 2763所列出的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用于界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用范围。如某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在该食品类别下的所有食品均适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问:“组限量”如何应用?

    答:GB 2763首次提出了“组限量”概念。组限量适用于一组食品,单一食品中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不能扩大使用到同组的其他食品中。标准中有限量标准为组限量的,表明该类中的所有食品均可按照该限量进行判定。

    问:食品农残测定部位怎样选取?

    答:GB 2763的附录A(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有两个作用。第一,确定样品的测定部位。例如,香蕉需要测定全蕉,包括皮和肉。部分水果类产品测定时要去除果核,但计算残留量时要加入果核的重量。第二,规定组限量适用的食品。在检测过程中,同一组食品由于种类不同,检测部位也有所不同。例如,甲胺磷在鳞茎类、芸薹类、水生类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均为0.05mg/kg,但鳞茎类中又有鳞茎葱类、绿叶葱类、百合类三种,其检测部位均不相同。

    (本文选编自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的《食品安全标准应用实务》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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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8-7-13 12: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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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神
发表于 2022-8-27 14: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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