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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杯】热议药品管理法-质量受权人胆战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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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8-28 16: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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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药品管理法》出炉了,作为质量受权人整天活的的胆战心惊,如履薄冰啊。是否如此?好了,故事开始了。大家听完故事再热议此认职责风险。话说有家药企,企业规模不大,150号来人。企业是做中成药制剂和原料药的。2020年被一家公司全资收购后,2020年至2022年间换了4位质量受权人,2022年底某君(代号:A)临危受命位质量受权人兼质量负责人兼质量部经理。刚一上任就接到“啦啦颗粒”被上海市药检所抽检装量不合格,被国家局公示了,然后被检查一通罚款了事,该A君被叫省局进行约谈。这年企业人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老板变更为企业负责人,企业法人是老板的一个堂妹,在另外一个公司上班,但是呢,老板太忙了,然后就委派一个亲信B君来企业当总经理负责管理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当然企业负责人还是老板。然后总经理B君也很忙,于是B总经理又找了个人C君来企业带她进行厂里管理,C君被任命为常务副总。是不是够乱的吧?但是这个常务副总特别强势,嚣张跋扈的很。A君讲出来三大罪状:
     罪状1,中药饮片不合格(水分不合格),质量负责人A君反馈给集团采购部(采购由集团采购统计一采购)要求退货,采购部不同意,要求修改水分数值,A君当然不同意了,采购部直接给C君反馈,然后C君劈头盖脸把A君痛骂一顿,说水分不合格怎么啦,反正是水煮的药材,要求直接放行并当做制剂的原料进行投料。此时A君很无奈,反馈给总经理,总经理不支持,后来才知道因为购买的时候饮片厂是总经理参股的。于是A君基于家庭原因和地域原因妥协了;
     罪状2:C君爱午休,公司制度是中午12点下班,1点上班。C君一般要睡到下午3点才起床。问题来了,C君住在公司宿舍,宿舍在企业大楼4楼房间401室,而质量部的微生物室在三楼的301室,某天质量部要做微生物检验必须1点半开启空调,就因空调的声音太大不能让他睡好觉,又劈头盖脸的把A君骂了一顿.理由是微生物检验安排不合理。A君又一次基于家庭原因和地域原因妥协了,等他起床了去办公室了才开启空调做微生物。
     罪状3:进入洁净区应穿洁净服是吧,经A君多次提醒,C君依然每次进洁净区不穿洁净服,连白大褂都不穿。然而更可笑的是,质量部在问题汇总时,有个机修工忘穿洁净鞋被质量部警告后,C君居然厚颜无耻的对该机修工罚款了200。
      各位,作为A君,尤其新的药品管理法实施后,面临终身禁业和罚款。C君何去何从?还是基于基于家庭原因和地域原因妥协?我们怎么才能叫醒他?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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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9-8-28 16: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法实行后,C君就找不到质量受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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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君才不管,他又不是老板,他只不过是老板代言人的代言人,真出事,估计他责任很瘦。有句话叫授权不授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8-28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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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8-28 16: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豌豆) 发表于 2019-8-28 16:15
新法实行后,C君就找不到质量受权人了

C君才不管,他又不是老板,他只不过是老板代言人的代言人,真出事,估计他责任很瘦。有句话叫授权不授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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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9-8-28 16: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选现在撤了三年内他这企业出问题你也要有责任的!所以这种傻缺管理者及早离得越远越好,油盐不进,最后周围人都得陪他背锅,没必要!所以不要在这一颗歪脖树上吊死,那边还有一大片森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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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基于家庭原因和地域原因,很难点醒A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8-2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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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8-28 16: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应该一直醒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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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半醒状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8-29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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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8-28 16: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liyuene4 发表于 2019-8-28 16:19
就选现在撤了三年内他这企业出问题你也要有责任的!所以这种傻缺管理者及早离得越远越好,油盐不进,最后周 ...

问题基于家庭原因和地域原因,很难点醒A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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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9-8-28 16: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yeshu123171 发表于 2019-8-28 16:17
C君才不管,他又不是老板,他只不过是老板代言人的代言人,真出事,估计他责任很瘦。有句话叫授权不授责 ...

老板都被逮了,C君也得另谋生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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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君都快退休的人了,另谋生路的风险不值一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8-2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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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8-28 16: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豌豆) 发表于 2019-8-28 16:20
老板都被逮了,C君也得另谋生路了

C君都快退休的人了,另谋生路的风险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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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8-28 16: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类似公司确实够差的!能持续存活不易!部分省局把频繁更换质量受权人的企业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甚至会约谈企业法人或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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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法人?法人都是帽子。人都见不过了,企业高层管理人都见不到什么模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8-28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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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8-28 16: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Vito713 发表于 2019-8-28 16:22
类似公司确实够差的!能持续存活不易!部分省局把频繁更换质量受权人的企业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甚至会约谈 ...

约谈法人?法人都是帽子。人都见不过了,企业高层管理人都见不到什么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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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8-28 16:4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加工资啊,不加工资就不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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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君工资确实不错,但终身禁业加罚款能顶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8-28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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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8-28 16:44:48 | 显示全部楼层
ravenhigh 发表于 2019-8-28 16:42
那就加工资啊,不加工资就不干啦

A君工资确实不错,但终身禁业加罚款能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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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按新法第126条,还有一次限期改正机会嘛,如果那时候还不改,跑路还不迟。只要不碰假药劣药,124条就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8-28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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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8-28 17: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yeshu123171 发表于 2019-8-28 16:44
A君工资确实不错,但终身禁业加罚款能顶住?

不怕,按新法第126条,还有一次限期改正机会嘛,如果那时候还不改,跑路还不迟。只要不碰假药劣药,124条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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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不知道他会不会醒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8-28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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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8-28 17: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ravenhigh 发表于 2019-8-28 17:06
不怕,按新法第126条,还有一次限期改正机会嘛,如果那时候还不改,跑路还不迟。只要不碰假药劣药,124条 ...

那时候不知道他会不会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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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9-8-28 18: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法中职责风险的确加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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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所以找老板涨工资去。呵呵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8-30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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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8-28 18: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您的主题 【华峰杯】热议药品管理法-质量受权人胆战心惊 被淘专辑 一日一花&养生、健康及公益 收录了!  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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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9-8-28 18:55: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审,嗯,提醒一下后面的,要保持拥护主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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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主,是不是我偏离主题了?呵呵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8-28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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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8-28 19:03: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9-8-28 18:55
过审,嗯,提醒一下后面的,要保持拥护主基调。

洞主,是不是我偏离主题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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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8-29 08: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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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8-29 15: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他认为要清醒时就会清醒,你是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这话经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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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经典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8-29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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