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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杯】热议药品管理法-我只关心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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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9-9-13 16: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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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鹤城 于 2019-9-13 17:00 编辑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药品管理法》进行了修订。从那时起,药品管理法引起相关人士的关注和热捧,网络上开始各种宣传和解读。蒲公英论坛也在2019年8月26日,第一时间发起“华峰杯”《热议药品管理法》的征文https://www.ouryao.com/thread-505897-1-1.html,很多朋友都参加了这次征文,并写出自己对新版药品管理法的看法。对于新版《药品管理法》,我只关心一点,那就是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可及。

    所幸的是,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可及,贯穿于整个新版药品管理法。第一条从目的上就说制定药品管理法,就是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第三条明确提出“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第六条 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不管第二章的药品研制和注册、第三章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第四章的药品生产、第五章的药品经营、第六章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第七章的药品上市后管理、第八章的药品价格和广告、第九章的药品储备和供应、第十章的监督管理,还是第十一章的法律责任都是对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可及保障措施的展开要求。

    药品,第一属性就是要安全,否则药品就成为毒药;第二属性就是要有效,否则就成为牟利的工具;第三属性就是要可及,就是供应充足,否则虽然药品安全和有效,但因为药品供应不足,耽误病人使用,也起不到救死扶伤的作用。另外,个人觉得可及,即药品供应充足,不仅为药品数量充足而且价格适中。如果药品因为利润少,药品生产厂家停止生产,造成病人无药可用,就不能叫可及;如果某种新药(专利药),药品生产厂家为了维持高昂的药价,故意少量生产,造成病人无药可用,就不能叫可及;如果药品数量足,但价格昂贵,病人用不起也就不能叫可及。

    我作为制药行业中的一员,也作为自然人,也就是偶尔作为病人中的一员。对于新版《药品管理法》,我只关心一点,那就是“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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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9-9-14 10: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版药品管理法已经出炉,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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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作为病人中的一员 年初一个感冒 前前后后花了将近2000 先吃西药药片不好 最后医生让打点滴 打一周没好 同一个医生 开中药 他们医院熬好的 最后才好 前前后后 时间将近一个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9-14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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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9-9-14 11:13: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syhorchid 发表于 2019-9-14 10:29
新版药品管理法已经出炉,引发广泛关注

是的
作为病人中的一员
年初一个感冒
前前后后花了将近2000
先吃西药药片不好
最后医生让打点滴
打一周没好
同一个医生
开中药
他们医院熬好的
最后才好
前前后后
时间将近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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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4 17: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强学习学习

点评

法规内容很丰富 会有官方解读的 每个人关注点不同 我比较关注药品安全性,有效性,供货及时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9-14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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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9-9-14 18:15: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流击水1 发表于 2019-9-14 17:03
加强学习学习

法规内容很丰富
会有官方解读的
每个人关注点不同
我比较关注药品安全性,有效性,供货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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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9-9-15 15: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有效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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