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761|回复: 4
收起左侧

[仓储运输]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管理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3-4-3 15: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3年 第18号
  为深化药品流通监管改革,规范我省药品经营秩序,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管理的优化调整措施通告如下:
  广东省内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不再参照特殊管理药品管理,调整为按照普通药品管理,企业可按照普通药品依法依规开展委托储存配送业务。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进出口事宜仍按《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执行。上述措施自通告印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有没有广东的大神,深度解读一下,该公告的前因后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3-4-4 09: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属于兴奋剂,对这类药品的管理,依据的是《反兴奋剂条例》。

所以每次逢重大赛事,都要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说明书是否有运动员慎用,是否向有资质企业销售等。

但是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很多,如胰岛素就有患者在用。而运动员只是很小的一部分群体,他们的用药有教练等团队保障,是否有必要为了一小群人员而耗费大量的行政资源,所以我猜测这是这个政策调整的起因。

点评

我看公告仅特别提出了委托储存与配送业务,是仅储运相关操作简化,还是整体资质等全按普通药品管理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4-4 11:0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4-4 09: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解释是正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4-4 11: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classicboy 发表于 2023-4-4 09:06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属于兴奋剂,对这类药品的管理,依据的是《反兴奋剂条例》。

所以每次逢重 ...

我看公告仅特别提出了委托储存与配送业务,是仅储运相关操作简化,还是整体资质等全按普通药品管理啊?

点评

建议你先看一下《反兴奋剂条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4-4 12:5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3-4-4 12:5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学习的哥 发表于 2023-4-4 11:08
我看公告仅特别提出了委托储存与配送业务,是仅储运相关操作简化,还是整体资质等全按普通药品管理啊?

建议你先看一下《反兴奋剂条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4 06:2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