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豚鼠
收起左侧

[现场管理] [悬赏]关于偏差发生环节的名称投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1-18 16: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偏差报告节点写报告人,在报告内容里设置填写发现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1-26 15: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人是发现这个偏差的人,报告人是第一个报告这个偏差的人,发现可以没有纸质记录,但是报告人一定有记录能证明他是报告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9 11: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设计的偏差记录是报告人,不是发现人
发现人发现偏差后告知偏差发生部门与QA,偏差发生部门填写偏差报告记录。
避免发现偏差的人,发现的越多,要填写的记录越多。
就像自检发现的缺陷,由发现人发起CAPA还是缺陷产生部门发起CAP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5-1-3 16:5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5-1-3 17: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发现人和报告人,是一回事儿。但用发现人,可能更准确一点——发现偏差的人,而不是报告偏差的人,谁报告不重要,比如张三发现了偏差,但他在现场走不开,让自己带的实习生跑个腿报告主管,主管觉得兹事体大,又马上向经理报告了,如果记录里是报告人,这个报告人该是谁呢,所以谁发现才是偏差调查过程需要关注的。
所以,我觉得,发现偏差的,叫发现人,写偏差记录的,叫发起人。这两个人,可能不是同一个人。

点评

结果实习生跑慢了,发生了大事,最后实习生和张三都被刑拘了。 这事现在还没尘埃落定呢,网上大家都已经遗忘了,都没有媒体跟进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3 17:3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5-1-3 17:35: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zzz2008 发表于 2025-1-3 17:01
我觉得,发现人和报告人,是一回事儿。但用发现人,可能更准确一点——发现偏差的人,而不是报告偏差的人, ...

结果实习生跑慢了,发生了大事,最后实习生和张三都被刑拘了。
这事现在还没尘埃落定呢,网上大家都已经遗忘了,都没有媒体跟进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19 07:2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