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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国家药监局 湖北省药监局 编辑:水晶 12月2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2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4年第58号)。12月26日,湖北省药监局发布了19批次药品不合格公告。 27批次国抽 不合格药品(检测项目):14批次环孢素软胶囊(性状、装量差异)、 抗菌消炎胶囊(微生物限度)、清瘟解毒丸(含量测定); 饮片:鲜竹沥(pH值)、瓜蒌(性状)、8批次红花(性状)、鸡血藤(性状)。 纠偏措施: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19批次湖北省抽金银花[含量测定(酚酸类)]、山药[性状]、 川贝母[性状;鉴别(聚合酶链式反应)]、 炒栀子[性状]、栀子[性状]、 白芍[检查(二氧化硫残留量)]、 党参[检查(水分)]、 苍术[检查(水分)]、 刺五加[检查(水分)]、 淫羊藿(炙淫羊藿)[性状;检查(杂质)]、淫羊藿(炙淫羊藿)[性状;检查(杂质)]、 五加皮[浸出物]、 通草[性状;鉴别(显微鉴别)]、 诃子肉[性状]、 草豆蔻[性状;鉴别(薄层色谱);含量测定(挥发油)]、 蚕砂[检查(总灰分)]、 大青叶[检查(水分)]、 生地黄[鉴别(2薄层色谱);含量测定(梓醇)] [color=rgba(0, 0, 0,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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