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愚公想改行
收起左侧

[时立新(愚公)] 精益求精(GMP)—偏差处理管理规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2-17 14: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17 16: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来学习,雁过留痕,谢谢愚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18 08:5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真正做好偏差处理,真的不简单,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18 12: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愚公的分享,生产和质量部门总是为了写不写偏差打架,头疼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18 13: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18 16:5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给力,辛苦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18 17: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愚公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21 09: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很给力,谢谢愚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1 13: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经专家修订后可操作性是否强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1 13:3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复杂!偏差处理25个工作日太长了点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21 14: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信任愚公的品牌和精神,哈哈!
这个应该来源于史可的改进吧!很是赞同这个文件,不说别的,这个文件的可操作性是很强的,前些天看了咱们论坛的金牌文件的偏差处理规程,不能说差吧,还是国内企业这些年的思路,太简单,可操作性基本没有!
基于此,想说的是文件的建立是需要下功夫的!
另外,想问愚公,为什么不在文件中增加偏差处理的流程图,这样操作起来会更加明确!我在文件修订的过程中,凡是有处理流程的操作规程,基本都增加了流程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1 14: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跟着愚公想改行学GM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21 14: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偏差文件的可操作性还是比较强的。只是在进行由偏差引发的纠正与预防措施上,我们的做法是进入CAPA,偏差处理一般只到对本批产品质量的影响判断,本批生产是否继续、如何继续,不等到纠偏与预防措施完成,不知这种做法是否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21 14: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美史克早年的版本。建议1)增加各级偏差的举例,最好根据本公司各工序或部门可能出现的各级偏差进行举例
                        2)根据不同级别的偏差,列出不同的处理流程图。
                        3)文件中7.4.1明确了偏差的纠正与预防措施是由质量管理部门根据不同的等级召开会议,由会议得出纠正与预防措施。但是在8.2中 则要求由偏差发生的部门制定合适的整改措施并行动。好像前后有冲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21 15: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2-21 16: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样快速升级,我的分快用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1 23: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愚公的资料好,质优价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1 23: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前辈学习,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22 09: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2 16: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26 03:24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