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7481|回复: 42
收起左侧

[生产运营] 洁净区操作人员戴眼镜解决方法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3-4-8 08: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同行们都说说自家生产过程中,洁净区操作人员戴眼镜是用什么办法消毒的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4-8 08: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倒没有明确地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8 08: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我们没有明确的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8 08: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剂车间要清洗的。D级没有什么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8 08:3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有备用眼镜就放在洁净区内,和洁净区一起用甲醛或臭氧消毒;没有备用眼镜,进洁净区更衣时用75%酒精棉球消毒后带入洁净区。

点评

同意!灌装间操作带无菌护目镜!  发表于 2013-4-8 10:1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8 08: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在A级灌装车间的时候是直接戴进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8 08: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消毒进入洁净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8 08: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寿与天齐王  说得有道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08: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航行 发表于 2013-4-8 08:30
针剂车间要清洗的。D级没有什么要求

能把清洗方法说的具体些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8 08:5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寿与天齐王 发表于 2013-4-8 08:39
如有备用眼镜就放在洁净区内,和洁净区一起用甲醛或臭氧消毒;没有备用眼镜,进洁净区更衣时用75%酒精棉球消 ...

有理,同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8 09: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寿与天齐王 发表于 2013-4-8 08:39
如有备用眼镜就放在洁净区内,和洁净区一起用甲醛或臭氧消毒;没有备用眼镜,进洁净区更衣时用75%酒精棉球消 ...

我们都是75%酒精擦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8 09: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75%酒精擦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4-8 09: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75%酒精擦拭,或照紫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8 09: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传递窗进,紫外消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8 09: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灌装间再加带眼罩。自己的眼镜纯化水清洗后喷酒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8 10: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用酒精喷会不会对眼镜造成什么影响?树脂镜片不知道耐不耐酒精。

点评

不耐 而且会花花  发表于 2023-2-10 14:3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8 10: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明确的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8 11:3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新问题期待大虾给个更合理的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8 11: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_Esc_﹏ 发表于 2013-4-8 08:51
能把清洗方法说的具体些吗?

我们文件要求很简单纯化水冲洗,烘干。没有消毒。因为眼睛玻璃片怕起反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8 13: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D级区没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3 16:24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